党史学习教育目标
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1、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
2、聚力聚焦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进一步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
3、准确把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
4、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悟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成果的思想伟力,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环节与基本要求
主要环节:
1、重视思想认识和行动,强化党的思想路线的贯彻执行;
2、深入了解党的历史,认清党的中心任务,认同社会主义价值观;
3、全面阐释党的纲领和宣言,深入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发展;
4、强调宗旨与价值、组织历史以及中央领导的作用,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学习;
5、熟悉党章、党史,对党历史上的人物、作品、会议、方针政策等内容进行综合性学习;
6、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宣传推广活动,增强党史学习的意识。
基本要求:
1、树立正确的观念和思想,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2、认同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树立正确的党史认识,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史来学习;
3、坚持系统性、网络性、史实性的学习,加强与实际工作的结合;
4、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
5、加强学习教育,倡导注重实效和实践指导,及时解答有关党的历史疑问。
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2.05?
【文
号】
【施行日期】2024.02.05?
【效力等级】条例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综合
正文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02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4年2月5日中共中央发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
第三章
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
第四章
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是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是新时代坚
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第三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指引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推动全党全社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第四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史明理。教育引导党员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从历史中寻经验、求规律、启智慧,坚定对党的领导的自信,坚定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学史增信。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三)学史崇德。教育引导党员涵养高尚道德品质,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做到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
(四)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在锤炼党性上力行、在为民服务上力行、在推动发展上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斗争本领,把握历史主动。
第五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坚持以史鉴今、资政育人;
(四)坚持统筹谋划、开拓创新;
(五)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六)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
第六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坚持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统一、覆盖全党与面向社会相贯通。在党员学习教育中,应当突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
第二章
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工作,整合相关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
第九条
基层党组织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直接责任,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第三章
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
第十条
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第十一条
认真学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关于党史的最新表述、评价和结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十二条
全面系统学习党史,学习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学习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认识和把握党对中国人民、中华民族、马克思主义、人类进步事业、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作出的历史性贡献。
第十三条
学习和运用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
第十四条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精神力量。
第十五条
树立正确党史观,认真学习党史基本著作和权威读本,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正确对待党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
第四章
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
第十六条
党员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通过阅读党史著作、开展研讨交流、参加教育培训、参观红色场馆、参加实践活动等形式学习党史。
第十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党史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
第十八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应当把党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充实党史课程,丰富党史教育形式,提高党史教学质量。进修班、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强化党史学习内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设置党史课程。团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党史课程。
第十九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党史。
第二十条
用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渠道,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推动党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党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一条
用好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旧址等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好革命文物,精心设计展览陈列、红色旅游线路、学习体验线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
第二十二条
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重大主题宣传,与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做好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党史事件纪念工作,按照党中央有关规定办好已故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诞辰纪念活动,开展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和烈士纪念活动。
第二十三条
用好图书、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等传播媒介,用好文学、影视、音乐、戏剧、美术等艺术形式,充分发挥文献档案、红色书信、革命诗词等教育价值,鼓励各地利用公共空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通过党史网站(频道)、网上纪念馆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打造党史融媒体作品,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吸引力感染力。
第二十四条
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等平台,运用报告会、座谈会、知识竞赛、宣讲活动、读书活动等形式,发挥革命英烈、功勋模范、先进典型、时代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群众性文化活动。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党史和文献部门应当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制定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准确记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工作,为党史和文献部门提供资料支持。
第二十六条
加强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设,做好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加强党史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完善党史精品课程库,利用网络平台、线上课堂等形式,共享优质资源。
第二十七条
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原则,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大力培养优秀党史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造就一批有影响的党史专家和党史宣讲人才。重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党委宣传部门、党史和文献部门等应当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正确处理历史和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和宣传等关系,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观点,自觉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抹黑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等言行作斗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抵制庸俗化、娱乐化,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第二十九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充分利用当地条件就地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严禁以学习教育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借学习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硬性摊派征订辅导读物、音像制品等学习资料。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1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情况综合评估,充分运用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军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建立90周年
《关于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
中组部、中宣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通知指出: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奋力推进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力量源泉。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方式,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重要途径。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党的认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对于各级领导干部增强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感,学习和运用党的历史经验提高治国理政本领,不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对于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正确认识党的历史,牢固树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在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党的光辉历史、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和理解以下几点。
一是学习党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并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伟大胜利的历史,深刻认识历史和人民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改革开放。
二是学习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革命和建设道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丰富、发展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伟大成果的历史,提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道路、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是学习党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经受住各种风险和挑战考验而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历史导读
(1921——1949年)
一条主线
1921到1949年,这28年就是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由弱转强,领导人民革命并且取得最终胜利的历程。这里有两方面内容,其一是党自身的建设发展,其二是党领导的革命事业的发展。这两方面相互影响,密切联系。
党的五大之前,党尽管倡导、组织和发动了大革命,但是自己没有军队、没有地盘,力量弱小。从毛泽东创立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开始,党开始有了自己的军队、根据地,力量逐渐增大。抗日战争是党的力量发展和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抗日时期党的力量的积聚和发展,为中国民主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二次起伏
这一时期党的发展和党领导的革命经历了二次起伏。第一次是从大革命的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的兴起;第二次是从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到抗日战争的兴起。
大革命失败使党的力量和革命事业落入了低谷。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从中国实际出发,依靠农民的力量,在农村开辟根据,使革命走出了低谷。
中央根据地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被迫撤离根据地,开始长征。此时,随着日本扩大对华侵略,民族危机加深,党提出并且努力推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使党的力量在抗日战争中逐渐发展壮大。
三大法宝
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在这一时期能够战胜敌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主要依靠的三大法宝是: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
由于反帝反封建是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要求,由于党是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党必须团结社会各阶层、各方面进步的力量进行民主革命。事实证明,凡是党很好地实行了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革命就胜利发展;反之,统一战线遭到削弱、破坏,革命就遭受挫折。
武装斗争是中国革命的特点和优点。党在武装斗争中形成了
以人民战争为核心的战略战术,运动战、游击战、攻坚战;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等等。武装斗争是中国革命胜利的决定性因素。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的历史,实际上就是武装斗争的历史。
党是中国革命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党的自身建设与革命的进程相一致。大革命的失败与党处在幼年时期有关,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与党内“左倾”错误有关。土地革命战争兴起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正确领导,毛泽东提出了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的党的建设的原则;抗日战争时期革命力量的大发展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
所以毛泽东指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
四种精神
在28年革命斗争中,孕育、产生了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为代表的伟大革命精神。这些精神深刻体现了党的性质作风,反映了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激励和鼓舞共产党人克服困难、战胜敌人,为中国革命的胜利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力量。
井冈山精神的主要内涵: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
八七会议后,毛泽东作为中央特派员到湖南改组省委并领导湘赣边界秋收起义。起义于1927年9月9日发动。在进攻长沙受挫后,以毛泽东为书记的前敌委员会当机立断,改变原定部署,决定到敌人控制比较薄弱的山区寻求立足地。随后进行著名的三湾改编,将党的支部建在连上,部队内部实行民主管理。10月7日,毛泽东率部到达江西宁冈县茅坪,开始了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
井冈山根据地代表着中国革命发展的正确方向。在革命处于低潮的时候,井冈山根据地的创建,以及在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根据地建设等方面的成功实践,不仅为各地起义部队实行“工农武装割据”树立了榜样,并且在革命者的心中燃起新的希望。
长征精神的主要内涵:坚定的政治理想、革命必胜的信念、艰苦奋斗的精神和一往无前、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
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1934年10月中旬,中共中央机关和中央红军8.6万多人撤离根据地,踏上向西突围的征途。1935年10月19日,到达陕北吴起镇。中央红军长征共计行程二万五千里,纵横十一个省。1936年10月间,红四方面军、红二方面军先后同红一方
面军在甘肃会宁、静宁将台堡会师,长征胜利结束。
江泽民指出:“长征精神,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的最高体现,是保证我们革命和建设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
延安精神的主要内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平等协商的民主精神。
193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领导机关迁驻延安。此后,延安成为指引中国革命方向、照耀中华民族前程的红星。一直到1947年3月18日中共中央撤离延安、开始转战陕北。
党在延安的13年,是党自身建设的关键时期,党开创了整风运动的新形式,党员人数达到了120万,确立了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形成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成功实施了党的建设“伟大的工程”,把党建设成了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巩固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胡锦涛指出:“延安精神是党的宝贵财富,要世世代代继承下去,发扬下去。”
西柏坡精神的主要内涵:牢记使命,不忘本色;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积极进取、不断革命。
1948年5月,中共中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移驻河北平山县西柏坡。西柏坡是解放全中国的最后一个农村指挥所。党中央在这里指挥了三大战役,召开了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的七届二中全会(1949年3月)。七届二中全会制定了促进革命取得全国胜利的方针,确定了革命胜利后新民主主义建设的蓝图;规定了全国胜利后党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以及使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总的任务和主要途径;着重讨论了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向城市实行战略转移的问题。全会特别提醒全党,在革命胜利后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形成了一种历史转折时期的革命精神。
五个阶段
党在民主革命时期主要经历了五个阶段:
党的创立时期(1921.7——1923.6)
学习要点:西方资本主义的建国方案在中国行不通;马克思主义
在中国传播发展的必然性;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运动和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的产物。
大革命时期(1923.6——1927.7)
学习要点: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推动、组织下国共合作的形成,推动了轰轰烈烈的反帝反封建大革命高潮的到来;大革命失败的教训。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7——1937.7)
学习要点:“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中国革命道路的探索和形成;土地革命的意义;毛泽东思想的初步形成。
抗日战争时期(1937.7——1945.8)
学习要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及其意义;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游击战争的重要作用;党在抗日战争期间发展壮大的原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原因与意义。
全国解放战争时期(1945.8——1949.9)
学习要点:抗战胜利后围绕建国问题的斗争;人民解放战争胜利的原因;正确理解人民民主专政。
六个要点
这一时期党的建设要掌握六个要点内容:
1、遵义会议实现的转折
2、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4、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
5、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
6、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
七次大会:
党的一大(1921):宣告党的成立,确定最终目标
党的二大(1922):制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
党的三大(1923):决定国共合作,党员个人加入国民党
党的四大(1925):加强党对日益高涨的工农革命运动的领导
党的五大(1927):应对蒋介石对共产党人的镇压
党的六大(1928):为促进革命高潮的到来做好积极准备
党的七大(1945):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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