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党课: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供大家参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之一就是“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此前在庆祝中国共产党一百周年大会上也曾强调:“新的征程上……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段论述深刻地表明了新征程的出发点和重要目标就是实现共同富裕。而只有正确认识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的困境,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安排进度表,制定线路图。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有效路径的探索,对于进一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也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的时代背景
自诞生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一直朝着共同富裕的大方向努力奋进,不仅从未放弃过实现共同富裕的原则和愿景,而且在“两个一百年”目标交汇之际将促进共同富裕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定位。
1.共同富裕已然成为新征程上的核心要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党中央准确把握时代脉搏,顺应时代新要求,把战略重心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向到促进共同富裕实现上来。党的“十四五”规划中就多次提及共同富裕,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2021年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制定促进共同富裕纲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明确要求“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作为一个远景目标,党中央多次就实现共同富裕展开讨论、制定纲要、推动部署,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头一回,更加表明了党中央在新的征程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强大信心和底气。
2.共同富裕已然成为新征程上社会发展的顶层逻辑。
通过回顾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二十大关于“共同富裕”相关表述的纵向对比和分析,可以了解到其背后的逻辑理路。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走共同富裕道路”,五中全会的“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六中全会的“促进共同富裕”,二十大报告的“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走……道路”是一种目标导向,更侧重于思想引领。从“走……道路”到“推动”,到“促进”,再到如今的“推进”,背后关于共同富裕的递进逻辑愈发清晰。2021年是吹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号角之年,在开启新征程这个伟大节点上,共同富裕作为顶层逻辑的形成绝非主观臆断上“拍脑袋”所能决定的。这样一项集理论、路线、方针、路径为一体的顶层设计,必然是经过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对现实基础的正确判断,反复钻研、推敲、持续推动,才能从一项理论目标和社会愿景,逐步成为国家的战略思维,直至成为整个国家社会发展的顶层逻辑之一。
3.共同富裕已然成为新征程上的大政方针。
最近三次全会和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共同富裕的表达,有力地佐证了这一结论。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
五中全会谈及“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六中全会则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二十大报告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提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十九届四中和五中全会对共同富裕的表述还只是停留在愿景和倡议上,而六中全会和二十大报告对共同富裕的表述则完全不同于前两次全会,它是一种高屋建瓴式的全新战略性表述。结合六中全会关于“共同富裕”前后表述,“三新一高”是国家未来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基调;
“改革开放”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和根本原则;
“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撑;
“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是国家顶层设计的内核框架。因此,共同富裕首次与国家的重要政策并列出现在党中央的公报中,意味着共同富裕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理想目标,而是正式被纳入国家战略规划之中,在新征程中逐步升华为国策级别的大政方针。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既有战略思考又有战术实施,一方面明确核心要义、构建顶层逻辑,一方面制定大政方针。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实相结合,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共同富裕,无疑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是理智、清晰的研判。因此,推进共同富裕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蹄疾步稳,勇毅笃行,问题才能迎刃而解,目标方能水到渠成。
二、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困境
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开始步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轨道。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旧严峻,区域、城乡、收入差别依然较大。同时在思想层面,对共同富裕存在着一些误解和抵触情绪。所以实现共同富裕是一场持久战,有许多问题亟待党和政府的有力解决。
1.“两大拦路虎”:发展的不充分和不平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前提,“蛋糕”不够大,分得再好,也只会越分越小,越分越少,越分越穷。所以,做大“蛋糕”依然是我们的首要任务。首先,我国的发展仍然不充分,其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总体富裕程度有待提高。根据国家最新数据,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4.4万亿元,稳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人均GDP仅1.2万美元,虽然相比以前有大幅上升,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依然明显。其二,内需不足。2021年我国居民最终消费支出仅占GDP比重的65.4%,这远低于发达国家最终消费占GDP比重的80%,发展中国家70%的水平。由此可见,中等收入群体的塌陷不利于长线推动消费这个经济增长的“压舱石”,所以解决好内需不足的问题才能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其次,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方面,各区域、各领域存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失衡现象,在以下三个部分有突出表现:其一,区域差别。根据官方数据,2021年各省市人均GDP最高的北京达到了18.39万元,而最低的甘肃才4.09万元,北京是甘肃的近4.5倍,而在2021年的各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最高的上海是7.8万元,最低的甘肃2.2万元,上海大约是甘肃的3.5倍。在新的征程中,区域之间发展的较大鸿沟在很大程度上约束和抑制了社会的发展。其二,城乡差别。最新的数据表明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4.74万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是1.89万元,前者是后者的2.5倍。所以,破除二元城乡对立,打通城乡要素资源流通渠道,缩小城乡差距任重而道远。其三,行业收入差别。截至2021年底,全国上市公司总计4697家,其中制造业3051家,占整个比例的64%,而金融业总计127家,占比2.7%。但是在2021年全国上市公司排名前十位中就有5家金融机构,制造业只有1家进入前十。由此可见,利用垄断地位和市场准入渠道的稀缺性导致一些行业获得了巨额收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收入畸高不下,这不仅造成了其从业人员获得了超过自身能力和贡献的收入,也造成了明显的行业收入差距,使得行业收入差距被进一步拉大。
2.两个“绊脚石”: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和相对贫困问题显现。
在专心做大“蛋糕”的同时,也要把“蛋糕”分好。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一直深受国家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但是其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社会保障体系单一,这不仅加重了国家财政的负担,同时还无法满足社会成员对于个性化、多样化社会保障的需求,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遇到巨大挑战;
二是区域之间社保水平和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较大。一方面东部发达地区因为经济水平高,所产生的“虹吸效应”导致大量的青壮劳动力涌入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劳动力流失严重,甚至出现了人口负增长。另一方面城乡之间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水平上差距较大,农村每月养老金支付水平平均仅有188元,仅占城镇支付总额的5%,再加上农村配套的医疗设施和具有专业素质的医护人员严重不足,使得城乡社会保障待遇再次被拉大;
三是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实现全覆盖。尽管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已实现“制度全覆盖”,但因为社会人口流动的增加,大量的外来人口无法享受到本地户籍人口相同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仍有一定数量的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或者无法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中来。当下,中国已经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然而绝对贫困的解决不代表着没有贫困,这就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正确面对当下复杂的相对贫困问题。相对于绝对贫困,相对贫困一般指的是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60%以下的群体,意味着他们虽能满足自身的生存需求,却无法满足本地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从而影响到自身的进一步发展。按照国家划分的五等份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显示,总共有40%的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可支配收入低于相对贫困线,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换算可得出全国大约有6亿人处于相对贫困之中。而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人人参与,人人共享,促进所有人的全面发展,不落一人。在走向新征程的道路上,相对贫困问题将要比绝对贫困问题更加复杂,更加困难。我们只有从源头上破除贫困的生成机制,才能真正地创造出人民所向往的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
3.两堵“思维墙”:理论误区和思想陷阱。
在开启新的征程后,共同富裕成了社会的热门话题,但是随着共同富裕的热度持续发酵,这些正面的诠释往往被各种社会思潮所曲解。必须纠正关于共同富裕思想的理论误区和思想陷阱,真正让广大人民领会到共同富裕的核心内涵。
“真伪难辨”出自理论误区。现在,有一些人将中国的共同富裕误解为“西方福利社会的翻版”,这种理论误区混淆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与西方福利社会的本质区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施行的高福利政策是为了缓解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问题,通过增加国民福利来调整财富关系,掩盖阶级矛盾,所以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共同富裕。而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是以全体劳动人民共同富裕为目的,所以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模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一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享。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是目的本身,是为了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使人们生活得更美好,其根本原则就是实现共同富裕。
而“是非不分”源于思想陷阱。讲到共同富裕,每个人都会从自身的角色和角度去理解,就会在认知上出现较大差异,跳入思想陷阱。因此,在共同富裕思想中“是”什么很重要,同样共同富裕思想的“不是”什么也同等重要,针对现有的思想陷阱,有必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去评判和澄清:其一,共同富裕不是某一个群体、少数人的共同富裕,而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人共享的富裕。其二,共同富裕不是“杀富济贫”的平均富裕,而是有差别的,差别在合理范围内的共同富裕。其三,共同富裕不是协调一致的同步富裕,而是逐步实现,有先后的共同富裕。其四,共同富裕不是单纯的物质富裕,而是既要“富口袋”又要“富脑袋”的双重富裕。其五,共同富裕不是“搭便车”和“等靠要”,而是人人参与,人人劳动,人人奋斗,人人共享的共同富裕。其六,共同富裕不是速战速决的“百米跑”,而是循序渐进,分阶段实施的“接力赛”。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顺民心解民忧,也是在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刻,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三、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探析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敢于直面问题,善于总结经验,勇于突破困境。面对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的障碍因素,我们党不回避,不掩盖,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弊病。
1.高质量发展的推动是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高质量的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做大和分好“蛋糕”是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而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涵就是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首先,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发展的平衡性表现为“五位一体”的协调有序、发展水平的明显增高,以及市场的经济效率明显提升。在微观层面,企业要摆脱高损耗低产出的发展模式,加大研发投入,依靠科技进步来提高企业活力,促进生产效益;
在中观层面,要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完善市场制度,激发市场活力,较好地营造出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在宏观层面,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总供给与总需求实现动态平衡。所以在发展中提高平衡性,就是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效率变革,坚持效益优先,从而激发出在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内生动力。
其次,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协调发展就是在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调整发展短板,厚植发展优势,激发内在潜力,其关键在于处理好区域、城乡、行业收入之间的差距。在区域差别上,要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通过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在不同区域发展出各具特色,符合当地发展规律的优势产业,从源头上实现生产力生成机制,彻底解决区域发展差别过大的问题;
在城乡差别上,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深化供给侧改革,做大农村“蛋糕”,破除城乡二元对立,让要素资源能够自由在城乡间流动,实现真正的双向互通;
在行业收入差距上,加快市场制度完善,促进垄断行业改革,实现各行各业的基础性制度协调发展。
最后,提高发展的包容性。一方面包容性就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持续推动程序正义和机会均等原则的实施。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破除贫困的代际传递问题,为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人创造公平机会,保障起点的公平性。另一方面包容性就是要与世界各国的广泛交往中汲取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促进开放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坚持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依托我国巨大的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同时利用对外开放过程中的“鲶鱼效应”,倒逼国内加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国内、国际两大经济循环互相形成合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
2.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形成是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
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并不意味着共同富裕就能彻底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所伴生的两极分化问题也不能回避。因此,为了在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构建出合理的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首先,一次分配是基础,讲效率兼顾公平。当下我国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所以首要就是处理好“按劳分配”的机制构建,但又不能忽略土地、技术、资本等其他“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局面,承认一切要素在市场配置中的合理贡献和相应回报,建立多样化的分配机制,这样才能真正地激发市场活力,不断做大“蛋糕”。
其次,二次分配是关键,讲公平兼顾效率。市场自身缺乏一种避免收入差距过大的运行机制,所以市场的天然局限性决定了单一的市场分配机制容易产生财富的两极分化,导致贫富差距拉大。因此,二次分配的关键在于政府,利用灵活的税收政策、财政支付转移等再分配手段解决初次分配不合理的部分,矫正市场的“马太效应”,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三次分配是补充,讲自愿兼顾道德。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但不能搞道德绑架式‘逼捐’。”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第三次分配主要指的是自愿性捐赠,虽然第三次分配的作用还不大,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群体的社会责任感和回馈愿望就会愈发强烈,三次分配作用的影响就会逐渐扩大,最终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3.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是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线、安全网,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随着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成为新征程上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着力点。
首先,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十八大以来,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代表着人民对社会保障体系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就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多样化需求。坚持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以政府为主导总基调不变的情况下,充分调动市场积极性,利用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来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合理,社会保障范围更加广阔,社会保障项目更加丰富,彻底解决了单一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痛点,防止了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一枝独大”的格局。
其次,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接连不断的新起点。在开启新征程的大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更加成熟、更加全面、更加灵活,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当下群众的根本诉求,稳固现有成果。所以,要加快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规范日常救助措施。要适应人口大规模流动,就业速度快速变动的新态势,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和转移接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梳理好中央与地方的权责关系,加强对权责均衡问题的深入研究。进一步推动中央调剂金制度的完善,缓解社保基金收入差距所带来的区域结构性矛盾,加快构建全国社保基金统一筹划机制体制,以此来调整区域间不平衡的现实问题。
最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世界各国因制度不同、文化不同、发展水平不同,所以社会保障制度也各式各样。我们应当多学习、多借鉴外国社会保障的有益经验,而不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全盘照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当立足世情党情国情,结合实际,勇于创新。社会保障水平的提升必须与当下的经济水平相适应,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实事求是,不脱离实际,不脱离群众,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之路。
4.相对贫困工作的有效落实是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明确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贫困问题不能简单地看成一个难点,贫困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是一个有张力、有弹力的概念。一时的脱贫并不意味着永久脱贫,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解决好城市新型贫困问题,是接下来做好相对贫困工作的关键点。
首先,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在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最艰难繁巨的任务仍在农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就是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所以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一是农村农业现代化方式的转变。过去农村是数量增长型发展,现在我国已由追求高速增长的发展模式转变为追求高质量的发展。同样,农村农业现代化趋势也应当转变为向质量效益型方向的发展,强调绿色生态和谐的发展态势;
二是促进城乡融合大发展。过去,旧有的户籍制度使得城乡之间的要素无法正常流通,而城乡融合的关键之所在就是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之间的制度壁垒,把不适应城乡融合的政策调整到去适应、服务、支持的方向上去,最终实现贫困人口的共同富裕。
其次,解决城市新型贫困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绝对贫困问题的顺利解决,城市新型贫困问题逐步显现出来。针对城市新型贫困问题,可以制定以下三个方面的解决措施:一是出台一系列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障制度,加大保障力度。对于城市贫困人口国家虽然保障了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但是平均保障标准还有提升空间,并且要重点关注这些人群的生活状态,不能用简单的线性思维去解决城市贫困问题;
二是引导城市贫困人员增强就业能力,加大对贫困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支持,努力提高城市贫困人员的综合能力,激发内生动力;
三是优化城市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保证各行各业良性的发展环境,通过多种经济增长点来扩大就业渠道,扩大就业范围,为城市贫困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5.理论宣传的正确引领是守好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阵地。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澄清各种模糊认识,防止急于求成和畏难情绪,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这个论述深刻表明社会舆论的引导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传播的“时度效”规则,加强理论宣传,传播正确的共同富裕观。
首先,“时”要求我们抓住时机,把握节点,重视“首发效应”。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舆情、搜集相关信息以及作出正确舆论研判和引导。“共同富裕”是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所以在准确、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下,主动发布其权威信息,先声夺人,在舆论战中取得主动。
其次,“度”要求我们增强力度,开掘深度,拓展广度。力度指的是传播主体所掌握的传播工具和手段,充分利用好主体地位的优势,发挥好主场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地发布重要信息。深度指的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报道相关信息。共同富裕思想是一个很庞大的思想体系,我们不能对共同富裕思想的解读只停留在“浅尝辄止”的基础上,要深入挖掘,系统解读。广度指的是受众面,主动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努力打通并用好与群众信息交流的新平台,不断扩大受众的覆盖面。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既要发挥好传统媒体的内容优势,又要利用好新媒体传播的覆盖优势,着力打造新型主流媒体。
最后,“效”要求我们注重舆论传播的成效。成效的显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实效性,舆论引导的落脚点在于人民群众接不接受,满不满意,是否真正的思群众之所思,想群众之所想。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找准问题的痛点,了解人民群众的焦点,才能真正实现舆论引导的有效性;
二是权威性,主流媒体要发挥好舆论引导方面所具有的权威和信服度,真实客观地报道新闻,正确引导舆论走向。同时应该灵活运用传播方式,既要善于讲道理,也要善于讲故事,引人入胜,方能凝聚共识,提高其权威性;
三是艺术性,如今,随着经济社会开放程度的加深,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越来越强。面对新态势,积极丰富报道形式、创新报道手法极为迫切。要学会用更加“轻盈”的报道技巧,把重大主题放入到生动的表达之中,用通俗易懂的手法让广大受众去理解和接受。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从石库门到天安门,从兴业路到复兴路,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带领人民一次又一次地突破困境,一次又一次地取得胜利,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伟大成就。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共同富裕是当下阶段克服时艰,克服困难,全方位,多层次,多维度的一次波澜壮阔地向优推动。无论前路面临着什么样的困难与挑战,我们党都要同人民一起,朝着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一心向前,为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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