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时光飞逝,20xx年学年已接近尾声。这一年,在领导的关怀和同事们的支持下,我有幸获得在吴宁一中学习并锻炼的机会。在这里我不仅得到了我们学校老师们关怀和帮助,而且也得到了吴宁一中同事们的关心,这一年我是幸运的,同时我也是幸福的。所以,这一年我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不忘以党的新时期精神为指导,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现将一年来的政治思想、教学和学习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如下:一、思想工作方面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本学年,我能够自觉认真学习领导传达的文件精神,积极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工作并认真完成。同时我也认真学习科学实践发展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教育教学法规,并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去,树立高尚的师德。通过学习,我能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地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勇于解剖自己,分析自己,正视自己,提高自身素质。我积极努力力求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干、作风踏实、为人诚实。在师德上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令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二、教学工作方面在教学工作方面,能认真学习专业业务知识,认真研究教学规律。在教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章8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__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__政综[20__]113号)精神,增强全体师生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推动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为切实搞好专项整治行动,决定成立__县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__(教育局局长);副组长:__(教育局党委书记)、__(教育局纪委书记);成员:平安办全体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平安办,主任由__同志兼任。各学校要相应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学校周边餐馆、小摊点,校内食堂、校内小卖部等。
三、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薄弱环节和重点环节的监管链条,建立县校联防、部门联防体系,进一步强化经营者质量责任,增强学校的质量意识,切实提高我县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四、整治内容
1、学校周边餐馆、小摊点、校内食堂安全整治(县卫生局牵头负责,县教育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对县内全部学校周边餐馆、小摊点、校内食堂予以食品安全整治。相关餐馆、食堂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建议有关部门吊销卫生许可证、依法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行为;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学校食堂对原料采购建立进货索证和检查验收制度;加强餐具抽检,落实餐具消毒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杜绝校内走卖食品现象。
2、校内小卖部食品安全整治(县工商局牵头负责,县教育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经贸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校内小卖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参照执行城乡接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办法、要求进行。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__年7月6日至20日)。各校根据各自辖区、职责和方案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做好前期清理整治工作。
(二)整治提高阶段(20__年7月20日至11月30日)
1、各校在整治期间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监管工作。
2、7月31日前完成全县食品生产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查处工作(其中:考虑学校开学因素,确定学校周边餐饮业整治的无证查处在9月20日前完成)
3、9月20日前完成学校周边餐饮业整治联合行动。各级各类学校要统一行动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整治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4、9月30日前迎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5、10月31日前做好日常监管机制完善工作,严格各个环节的监管。
6、11月30日前进行第二次学校周边餐饮业整治联合行动;做好各个专项整治的问题整改,及时补缺补漏,全面完善。作出工作总结。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校做好监管资料归档。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小组对各校的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对开展好的学校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学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跟踪督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给予政纪、法纪处理。
六、工作要求
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事关广大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各校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整改落实。
1、要强化责任意识。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支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制定计划,把整治工作抓紧抓实。
2、要强化整治措施。
(1)全面铺开,严格检查。各校要组织人员加大检查的力度、密度、严度,展开拉网式学校各部位的检查。
(2)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一个重要方面。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事实求是、落实到位的原则,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3)、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把食堂、小卖部进货源头,建立督查和监管制度,杜绝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没有认证、没有资质、没有检疫的产品流入校园,严禁食堂向学生出售烧烤食品,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4)、各学校、幼儿园要借鉴兄弟学校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对集体用餐学生的餐具统一标准、统一清洗、统一消毒、机械灭蝇和统一管理,杜绝学生因洗消不彻底而引发其它流行病或传染病的发生。所有学校、幼儿园宿舍、食堂内禁止投放、喷洒、使用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等灭害虫药物,一律采取机械或电子手段进行消毒或灭虫害。
(5)、严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在查中改,在查中订立新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到人。同时要加大管理力度,编制切实可行的预案。
3、要监督落实。各校(园)长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督办。教育、卫生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懈怠、整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为了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质量,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经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本镇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摊点日常巡查制和责任制,提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__
副组长:__、__、__
成员:__、__、__、__、__、__、__、__、各村(居)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由__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开展。
三、整治时间
20__年5月18日-7月18日
四、整治范围
全镇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流动)摊点经营户。
五、整治内容
(一)开展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综合执法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固定食品摊点食品经营户是否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及食品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票、购销记录,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重点查处无证无照及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以及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学校周边流动食品商贩的违法经营行为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乱摆乱设饮食摊点行为。
(二)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店)的检查。包括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登记及索证索票和采购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食堂(餐饮店)加工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及培训情况等。
(三)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食品零售商店的检查。包括食品商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账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情况。
(四)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摊店的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制品加工行为。
六、责任分工
(一)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各成员单位有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行动优质、高效。
(二)镇创卫办负责联合属地村(居)委会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督促签订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有效的学校周边卫生清理、保洁机制,及时清理学校周边的卫生死角、商业和餐饮垃圾,为学校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监督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和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
(三)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日常监督检查;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培训、健康证、卫生资格证的检查办理,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所做好检查、督查工作;镇畜牧兽医站协助做好学校食堂肉类制品等相关检查工作。
(四)镇中心学校及中学负责监督所属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行学校食堂管理员制度,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教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针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薄弱环节,制定详尽周密的方案和有效措施,确保我镇不发生因食品质量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小组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人心。既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效,又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督查,取得实效。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做好防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规范学校食堂各操作环节,保障饮食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师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一)责任制建立。是否建立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分工,有工作印证材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饮用水安全。学校自备水源、水塔、蓄水池、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落实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严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食堂管理。一是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二是索证索票。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尤其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是否索取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是否规范。三是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各个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按规定留样,记录完善;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现象,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对餐用具进行消毒,设备运行正常,记录完善;库房按要求存放食品、环境整洁、无过期食品;严禁从业人员头发外露、佩戴饰品、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将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严禁向学生出售隔餐剩余食品,严禁中小学、托幼机构违规制售凉菜、四季豆、发芽土豆;大中专院校凉菜制作是否具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餐,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四)学校小超市、小卖部管理。出售食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严禁销售“辣条”等调味面制品和冰糕、冰淇淋及同类冷冻食品。
(五)食源性疾病防范情况。强化学校食源性疾病风险提示和消费预警。是否开展了师生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发生食源性聚集性病例时,是否按要求和规范进行调查和报告。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是否把食品卫生纳入学生、幼儿健康教育的内容;是否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宣传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普及防病防疫防中毒知识。
(七)学校周边。学校周边、门口是否存在无安全保障措施、无证、流动制售摊点。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7日至9月30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自查,并建立自查台账。各县、校要在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市教育局邮箱:__。
(二)专项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自查情况,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记录在册,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出问题。期间,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组成专门督导组对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全市通报。
(三)总结汇报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3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在10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图文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教育局邮箱:__。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站在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本着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加强督查督导,务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教育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严密排查,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堵塞食品安全漏洞,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自查、督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细致、排查不彻底、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要进行前置性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及时整改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做好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风险和食源性疾病风险,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食安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食安办《关于持续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__政食安办〔20__〕1号)和5月26日市教育局安全会议要求,持续加强我市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我们学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食品安全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__、__、__、
纪会生__、
组员:__、__、各年级教学主任
二、食品安全排查,监管机制高效有序
1、值班制度责任分工明确
我校已迅速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活动,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制定了领导陪餐制度,由当日各校值班领导进行陪餐并填写陪餐记录。组织学生自管会每天开餐时间在餐厅值日,督查饭菜质量和学生的就餐秩序,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2、警示宣传措施到位
(1)学校与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学校领导小组每周对食堂进行检查,食堂每周组织员工培训学习。
(3)要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和教育职责,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展板、挂图、校信通、班级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4)禁止学生在校园吃零食。
(5)要积极支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及时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3、强化食堂安全管理
我们要求三校食堂每天填写自查自纠表,经理每天填写工作日记,并晒在当天管理微信群里;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必须证照齐全,加强对餐饮公司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规范管理和操作,把好进货关、留样关、储存关、出入库关、洗消关、加工关、售卖关、废弃物处理关;所有制度上墙,严格落实索票索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垃圾处理、食品检验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三、应急预案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一旦为发现少量师生(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立即打举报电话(6897013)向学校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援救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援救。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长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证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着力构建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教育网络体系,使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使全体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切实保障学校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防范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局决定组织开展春季开学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江西省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落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各方责任,强化检查督导,严查风险隐患,严打违法违规,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工作部署。
学校供餐群体特殊、人数众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春季食物中毒进入易发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点多面广。因此,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认真研判当前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势,把握特点和规律,结合实际部署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遏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并确保明显减少。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
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查管理制度健全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2015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
二是查管理工作执行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查场所物品清洁情况。重点自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场所内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前,应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四是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重点自查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五是查食品原料合规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处理区内留存的已开封定型包装食品,若不能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应予以废弃。
六是查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重点自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是查人员规范操作情况。重点自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
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学校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结果。
(三)强化部门协同,严格监督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校外托管机构等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行为,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督促学校或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单独或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校外托管机构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学校、校外托管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
各相关部门要以近3年发生过学校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为重点,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四)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社会共治。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逐步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要鼓励学校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长:__;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设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挂点包干分局的班子成员为该工作组第一组长,分局长为组长。餐饮监管股负责凤凰大道以北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对枫岭头、八都、郑坊、茶亭四个分局的业务指导;食品生产股负责凤凰大道以南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对皂头、田墩、应家、上泸四个分局的业务指导。
3、工作职责。做好全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工作组、各分局、各股室落实各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二)摸清监管底数。对辖区内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开展全面调查摸排。掌握监管对象的底数;监管对象相应持证经营动态;分级分类建立监管台账。
(三)强化工作纪律。各工作组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职抓好贯彻落实。各工作组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迅速行动,集中力量开展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力求取得工作实效。
(四)时间安排。
1、学校食品安全自查阶段(开学前一个星期);
2、风险隐患集中排查阶段(4月5日前);
3、隐患问题整改督查阶段(4月15日前);
4、总结提高迎接检查阶段(4月20日前)。
各工作组于4月5日前将全县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总结、图文资料和报表报送局业务股室。
根据《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全镇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解决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做好安全风险防范,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决定组织开展__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现成立__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__、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食安委主任
副组长:__、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胜锦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镇食安委副主任
__、镇党委(宣传)委员、党政办主任
__、副镇长
__、副镇长
__、__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镇食安办主任
__、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__、__中心校校长
__、__中学校长
__、__镇卫生健康服务所所长
__、__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__、镇宣传办干部
__、__镇食安办干部
各村(社区)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__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__、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全镇校园商店以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流通店、食品流动摊贩等。
三、整治重点
一是加强校园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商店(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流通店、食品摊贩是否证照齐全或者备案,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是否落实,是否销售“三无”、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等,以及食品摊贩经营现场是否采取防尘、防蝇等卫生防护措施。
二是各中小学要充分履行职责,督促学校规范商店日常管理,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采购索票索证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
三是加大校园周边“摊点乱摆”和周边占道乱摆乱卖的整治力度,重点检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乱搭乱建、乱设摆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并引导其到规划的摊贩经营区域经营。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与自查阶段(5月10日前)
召开专门会议,组织部署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并按照本方案整治内容,全面部署整顿工作。围绕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实化整治举措,狠抓问题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6月20日)
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镇政府牵头,从镇级各部门抽调,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行动。
2、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辖区学校周边进行集中整治,取缔占道经营以及乱摆乱卖、无证无照经营户行为,对拒不整改的经营摊点,采取强制措施,破坏性拆除摊台设施,对违规搭建的棚、架等全部拆除。
(三)巩固提升(6月20日后)
强化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和食品摊贩的监管,严查校园周边经营户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及时消除食品消费安全隐患。各中小学要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教育,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实施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各村(社区)要结合护学岗的工作,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将极易出现反弹的区域列为重点整治区域,延伸巡控时间,强化巡查力度,确保不出现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把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二)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协调工作,增强监管合力,协调联合执法,共同研究解决专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中小学要积极配合工作,主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三)加强教育引导。各中小学各要切实加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为进一步强化20__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意外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股发挥职责职能,结合工作实际,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
把疫情期间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放在当前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抓好工作落实,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工作中,注重依法律、讲程序,坚持从严、从重、从快要则,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情节进行及时处理。
二、检查重点
1、各级各类学校(含幼托机构)内及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户和小食杂店,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周边。学校周边主要指学校四周围墙半径200米的范围。检查的重点品种是校园及其周边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熟肉制品、糖果、饮料、蜜饯果脯、冷冻饮品、膨化食品、面筋食品、烧烤食品、油炸食品、“五毛”与“一元”低价食品等。
2、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的经营许可证,认真检查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条件,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
3、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规范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督促经营者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4、坚决查处销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以及无检验合格证明和过期变质、质量不合格食品等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和制售“三无”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
5、落实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设置食品安全联络员,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联防联动监管机制,逐步建立督查互动、信息互通、工作互促的学校食品安全部门联动监管协作机制。同时,进一步明确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对专项检查工作要进行专门部署安排,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在学生、家长中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倡导健康消费理念。借助头条、抖音、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以多种形式向辖区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重要性,使学校师生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倡导健康消费理念。
3、加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玉泉区食品流通股。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市场监管所要全面对专项检查进行总结,并上报食品流通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达到“两个统一”,即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统一要求,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统一监管;实现“四个到位”,即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规范到位,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制度建立到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等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力争实现“三个明显”,即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加强,食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广大师生食品消费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二、整治重点
以校园及其周边(学校校门两侧及对面两侧200米范围内)为重点场所,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特别是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为重点对象,以销售价格低廉儿童喜欢购买的小食品,如“五毛”、“一元”的油炸食品、面制食品、膨化食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坚持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监管
查责任落实,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或过期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
(二)强化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品超市、商店监管
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对风险隐患较大的熟食和“一元”、“五毛”类小食品进行重点检查,索证索票不到位的,责令下架、退市;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五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强化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监管
查食品摊贩是否在规定的区域和规定的时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无悬挂摊位证或公示牌,是否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查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用具、容器、设施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污染,并不得与其他非食品用具混用;查食品包装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是否配备防蝇、防尘、保洁设施;查食品摊贩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四、职责分工
(一)乡食安办负责统一组织、督查指导、综合协调工作。
(二)梅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及其周边有固定店面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求进行规范、指导,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__实验学校负责督促各学校食堂进行自查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幼托机构食堂、学校内部商店、超市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治理监督执法工作。
(四)乡执法中队负责对学校周边在规定区域、规定时段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进行专项检查,禁止不在规定区域、规定时段内食品流动摊贩经营。
(五)派出所要加大打击力度,配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打击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及暴力抗法行为。做好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查处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乡食安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检查有重点,责任有落实,整治有成效。
(二)摸底排查。组织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找问题,填写校园及其周边经营者排查情况登记表,明确整治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三)集中整治针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建章立制。针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监管措施,严防整治的问题再次反弹。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及城管部门网格监管、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制、学校主管校长负责制、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制等机制,将整治工作成果制度化、机制化,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落实责任。要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地毯式排查,按照有固定店面的食品经营者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掌握情况。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部门及监管人员的责任。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等违法行为,确保监管到位,不留监管死角、盲区。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度大,涉及部门多,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抓好落实。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采取联合行动和部门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专项整治期间,乡主要领导将组织督查,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依然存在,群众仍不满意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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