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点工程和主要任务(8篇)

时间:2024-08-20 14:32: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点工程和主要任务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跨越发展,不断扩大创建工作成果,根据祁连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主题,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创建为载体,以居民满意为标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二、工作任务

  团结和带领社区居委会各族群众,围绕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在社区开展一系列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让民族团结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千家万户,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和深入化,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社区各族群众心中,使社区每一位公民都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维护者和建设者,形成珍视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巩固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为此,在建

  设工作中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和印发有关学习宣传资料、举办主题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措施,把宣传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法〉若干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州县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与建设示范社区的实际举措结合起来,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民族地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把民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引导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优化环境、增进团结上来;

  三、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筹备阶段;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为:

  1、成立组织机构;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新城社区居委会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促进会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2、制定和完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3、我社区建立少数民族信息档案;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少数民族人口包括常住、流动和辖区内各单位的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要组织专人深入辖区内对各家、各户了解情况,建立少数民族信息档案;第二阶段10月10日至11月10日:深入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阶段;本阶段是创建工作的重要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创建活动内容全面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总结提高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为不断把创建活动推向深入的基础上,总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成功经验,推进创建工作向深度发展;

  四、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机构;社区支部书记为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社区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创建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社区居委会要密切协作、动员社区少数民族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工作机制,以形成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合力;2、社区充分认识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社区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在社区落实工作责任,提供必要支持;要形成合力、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3、社区经常深入到各族群众中,要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社区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以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5、社区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基础工作,摸清辖区内少数民族底数和民族分类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好工作台帐;要根据创建工作内容的特点,本着“每月不少于一次活动”的原则,

  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形式,在社区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活动;

篇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点工程和主要任务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

  1.背景与目标

  背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工作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旨在促进各民族间交流、交融,加强民族团结,推动社会进步。

  目标:创建一片示范区,以民族团结进步为特色和亮点,展示各民族的独特风情和共同发展成果,为全国树立榜样。

  2.工作原则

  政策引导:依照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

  全面推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形成合力,齐心协力,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突出特点:在示范区的创建过程中,要突出民族团结和进步的特点,展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和成就。

  3.工作步骤与措施

  确定创建范围

  深入调研:各级政府要组织专业团队,走进各地实地调研,了解当地的民族情况和发展需求。

  综合评估:根据实地调研的结果,评估各地的创建条件,确定最佳示范区创建范围。

  制定创建规划

  设计总体规划:依据创建范围,聘请专业规划设计单位,制定包括土地规划、建设规划和产业规划在内的总体规划方案。

  制订详细方案:根据总体规划,制定详细的创建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

  资金筹措与投入

  制定资金计划:根据创建方案,编制资金需求计划,确定各级财政的资金拨付。

  多元筹资:除了财政拨款外,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吸引各方面资金参与创建示范区。

  推动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交通建设:通过修建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提高示范区与外界的联系和交往水平。

  完善市场网络: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和手工艺品等特色产品的展销。

  优化民生服务

  普及教育资源:加大教育投入,改善教育设施,提高教育水平,特别是关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完善医疗保健: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发展特色产业

  挖掘资源优势:根据示范区的地理和民族特点,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支持创业创新:加大对各族人民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开展培训和引导,鼓励优秀创业项目落地示范区。

  4.工作效果评估与总结

  设立评估机制: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创建示范区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总结经验教训:根据评估结果,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示范区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以上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概要内容,具体实施细节还需要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制定。该方案旨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为全国树立示范。

  5.协调与合作机制

  健全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协调与合作,以解决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题。

  营造共建共享氛围:鼓励各族人民积极参与示范区的创建和发展,在共建共享中提升民族凝聚力和幸福感。

  6.宣传与推广

  设计宣传方案:聘请专业宣传公司,设计宣传方案,通过各种媒体渠道,积极宣传示范区的创建成果和取得的经验。

  组织经验交流:定期组织各示范区之间的经验交流会议,分享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

  7.风险和问题应对

  提前预判风险:针对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问题,提前进行评估和预判,制定应对措施。

  及时解决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解决,确保示范区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通过以上的方案,我们将迈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步骤。该方案以政策引导、全面推进和突出特点为工作原则,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步骤和措施,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创建和发展。同时,我们还强调协调与合作机制、宣传推广和风险问题应对的重要

  性。通过这些工作,我们将为全国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榜样,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实现国家繁荣和社会进步的目标。

篇三: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点工程和主要任务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区创建笔记

  1.我国56个民族有哪些?

  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维吾尔族、彝族、壮族、布依族、白族、朝鲜族、侗族、哈尼族、哈萨克族、满族、土家族、瑶族、达斡尔族、东乡族、高山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拉祜族、纳西族、畲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仫佬族、羌族、水族、土族、佤族、阿昌族、布朗族、毛南族、普米族、撒拉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仡佬族、保安族、德昂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京族、怒族、乌孜别克族、裕固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基诺族、珞巴族、门巴族、塔塔尔族。

  2.为什么把除汉族外的其他民族统称为少数民族?

  在我国,由于汉族人口众多,占全国总人口的90%以上,所以习惯上把其他55个民族统称为少数民族。

  3.我国民族最多的是哪个省?哪个少数民族分布最广?民族最多的是云南省,回族是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

  4.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5.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任务?

  (1)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2)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3)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

  6.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理念?

  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

  7.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体要求?

  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

  8.民族工作的立足点是什么?

  发展是民族工作的立足点,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

  9.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各族群众的关系是什么?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基深植于各族群众,生命蕴藏于各族群众、力量来源于各族群众,成果造福于各族群众。

篇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点工程和主要任务

  

  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汇报材料

  尊敬的领导:

  根据您的要求,我在此向您汇报民族团结示范区的创建情况。民族团结示范区是一个旨在促进各民族和谐共处、加强民族交流、加深民族融合的重要工作,下面是有关该示范区的详细情况:

  一、创建背景

  民族团结示范区的创建是根据我国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工作的需要而提出的。我们国家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是建立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的基石。而民族团结示范区的创建,可以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参考,推动民族融合和发展。

  二、创建目标

  1.增进民族交流:通过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区,我们的目标是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使他们能够相互了解、尊重和包容。

  2.加强社会和谐:通过示范区的创建,我们希望能够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关系,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促进文化传承:我们希望通过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区,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实现多元文化的共同繁荣。

  三、创建举措

  1.法律保障:为了确保民族团结示范区的顺利创建,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益和文化传承的合法性。

  2.宣传教育:我们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和教育培训,增进各民族对于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的了解与参与。

  3.资金支持:我们为民族团结示范区的创建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包括建设基础设施、发展民族经济、保障民族人民的基本权益等。

  四、创建成果

  1.民族交流平台的建立:通过创建示范区,我们成功构建了一个民族交流的平台,使各民族能够共同参与和享受到这一平台带来的便利和机会。

  2.和谐社会的构建:示范区的创建有效地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减少了民族冲突和矛盾,为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3.民族文化的传承:示范区的创建带动了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增强了少数民族的文化自信和认同感。

  4.国家形象的提升:示范区的成功创建提升了我国在民族关系领域的国际形象,为中国模式在处理民族问题上的有效实践提供了有力证据。

  五、下一步计划

  1.深化示范区建设: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区的建设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提高示范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2.拓宽民族交流渠道:我们将继续推动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合作,通过举办各类活动,促进民族间的互相了解和友谊。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的民族意识、民族自豪感和对民族团结的重视程度,强化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工作。

  感谢您对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篇五: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点工程和主要任务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我们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实施方案,旨在打造一个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繁荣的示范区。

  一、创建示范区的目标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创建示范区,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民族团结和谐,提高各民族群众的文化素质和科学文明素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

  二、创建示范区的原则

  1.尊重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促进民族和睦相处。

  2.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民族歧视和排斥,维护各民族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

  3.坚持各民族共同进步,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

  4.鼓励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彼此的了解与友谊。

  三、创建示范区的措施

  1.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文化交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举办各种民族风情节庆活动,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2.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科学文明素养,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示范区的建设。

  4.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法制建设,完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期稳定。

  四、创建示范区的成效

  通过实施上述措施,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将会取得显著成效。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将进一步巩固,各民族之间的友谊将进一步深化。同时,示范区的经济发展将得到更好的推动,各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总结

  为了构建一个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必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创建工作,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区。我们相信,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共同努力,必将在民族团结进步的伟大事业中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篇六: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点工程和主要任务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x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x第x次党代会精神,根据x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xxx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x”规划》(x〔x〕93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强化“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广泛动员各族群众,不断开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努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各族群众利益需求的变化,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

  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民族团结的环境优势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品牌优势。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本地实践,进一步增强创建举动的实践特征,提高创建举动的感召力、亲合力和影响力,使创建举动更贴近下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3、点面结合,全面促进。注重发现典范、培养典范、树立典范,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使民族团结进步圭臬标准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圭臬标准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举动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展开。

  4、分级创建,同步实施。根据各类创建标准,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宗教活动场所,各部门联动同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行分级命名,动态管理,努力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始终具有典型性、先进性、时代性。

  (三)具体要求

  1、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依法治区,促进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各族干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明明提高。

  2、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广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各族群众交往更加密切、交流更加广泛、交融更加深入,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全面形成。

  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明显增强。各族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弘扬,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筑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各乡镇(街道)、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实践性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整体目标

  (一)创建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宗教活动场所。

  (二)创建目标

  每年创建x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个、和谐寺观教堂4个;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个、和谐寺观教堂6个;创建x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个、和谐寺观教堂10个。x年将x区创建成x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三)创建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x年9月—x年12月)

  根据x、x市的整体要求,总结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积聚的成功经验和典范机制,结合工作实践,制定《x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指导思想、整体目标、主要义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细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动奠定根蒂根基。组织召开x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带动大会,带动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举动之中。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结合实践,制定方案、明确标准、健全机制,勉力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做出积极贡献。

  2、组织实施阶段。(x年1月—x年12月)

  强化舆论宣传引领,扩大创建号召力,对创建工作指标细化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按照《x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实施方案》,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总体目标,科学规划、精心部署、创新载体、整体推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学校、企业、乡镇、村、社区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努力使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

  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全区掀起一个抓创建、讲团结、促发展的良好创建环境。

  3、申报验收阶段。(x年1月—x年12月)

  根据《x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按照“单位自创、逐级申报”的创建机制,自下而上考核验收,命名表彰,并将已命名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逐级推荐申报。x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推荐的单位,按照自查申报、初审推荐、检查考核、综合评定等程序进行考核验收,对达到创建x区级标准的单位,报请区委、政府命名表彰;对达到创建市级标准的单位,报请市委、政府命名表彰;对达到创建x级标准的单位,报请x党委、政府命名表彰。在此基础上,组织制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宣传片和宣传画册,迎接x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三、主要形式

  (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全区各部门要积极展开党的民族观教育,提高各族干部贯彻履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展开“结友谊对子、促共同进步”等创建举动,使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关系融洽。广泛展开

  “送政策、送法律、送文化、送技能、送服务”下下层举动,扎扎实实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功德、解难事。

  (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动纳入企业整体发展规划,积极展开民族团结“好车间、好班组、好员工”评比举动,引导促进各族职工之间加深了解,促进感情。展开企地结对联建举动,把创建举动融入到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展开帮扶解困等社会公益事业,帮助少数民族解决实践困难,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村)”。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为各族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新趋势。深入实施以:“民安、民康、民便、民乐”为主要内容的“和谐社区”品牌创建活动,鼓励和引导社区开展“模范小区”、“文明楼院”、“最美家庭”、“好公婆”、“邻里一家亲”等评比活动,为各族群众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扩大交往交流交融,形成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区环境。实现村“两委”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产业结构合理、产品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农民人均纯收入逐步提高,村容村貌整洁、村庄环境良好。及时了解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利

  益诉求,排查、调处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维护社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围绕“领导班子好、宣传教育好、经济发展好、根蒂根基设施好、社会事业好、民生改善好、团结稳定好”的标准展开创建举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发展,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观赏、相互研究、相互帮助。下层组织建设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群众法治意识明明增强,社会治安良好,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少数民族流动生齿服务站,做好流入地和流出地“两头”对接,促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

  (五)创建“XXX”。按照《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推进民族知识常识、民族政策常识、民族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全区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认知教育,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学生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自豪感。

  (六)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展开“宗教政策法规研究月”举动,深化“念好两本经、再做新贡献”等主题教育实践举动,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旗、党报党刊、文化书屋“四进”宗教举动场合工作,扩大覆盖面。推动宗教举动场合健全财务公开、安全管理、重大事项个人讨论、教职人员选聘和民主管理组织民主选举等制度,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展开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悲周”举动,发起健康文化生活,鼓励信教群众勤劳致富,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相适应。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学校民族团结育苗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动进学校为重点,保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培养树立正确的民族观、祖国观、历史观,在广大青少年儿童心灵深处播撒中华民族一家亲、各民族一律平等的“种子”,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一是深入展开中华民族认知认同宣传教育。针对儿童、少年、青年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特点,采取唱歌谣、讲故事、吟诵古诗词、演讲比赛等形式,教育他们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加强青少年爱x育。以青少年入学、入团、入党为契机,把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贯穿到青少年景长的各个阶段。三是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好故事。大力

  宣讲发生在各族群众身边的团结互助、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好故事、好典范,通报民族团结好声音、正能量,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尊重、包容、团结、和谐的理念。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二)实施幸福社区共建共享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动进社区为重点,着力构建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把社区建设成各族群众团结和睦、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一是展开社区邻里一家亲宣传教育。通过橱窗、微信平台、座谈会等形式,把中华民族大家庭、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思想宣传到千家万户,引导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了美满姻缘。二是促进社区居民来往交流融会。定期举办交流、座谈、联谊和慰问等举动,搭建“邻里节”“联谊会”等有利于各族群众相互交流研究的平台,鼓励各族群众相互拜节走访,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区。三是促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持公共服务均等化,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弘扬包容多样、兼容并储的优良传统。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乡村和谐发展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为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互尊互信,实现共同发展。一是开展乡村携手致富奔小康宣传教育。树立

  知恩感恩意识,充分发挥“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优势,弘扬“回汉各族一家亲”的优良传统,鼓励支持回汉各族群众“交朋友”“贺节日”等民间交往交流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生产实践中互帮互助,共同致富。二是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加大培育新型农民、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农村文化。三是助推扶贫开发与小康社会建设。结合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提升党政干部民族工作能力建设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动进机关为重点,展开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宣传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增强应用民族理论政策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一是深入展开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宣传教育。保持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研究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加强对下层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政策法规培训。二是提升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的能力。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体系,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建设一支适应民族工作新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保持以“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保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的基本标准发现、培养、提拔少数民族干部及善做民族工作的各族干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五)实施企业民族团结互助共赢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企业为重点,坚持把民族团结互助互惠教育纳入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全过程,引导各族员工增进团结、爱岗敬业、爱企如家,为企业发展惠及力量,实现企业、社会、员工各方共赢。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互助宣传教育。二是推动创建活动与企业发展良性互助。三是保障少数民族职工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和文化旅游局

  (六)实施军民互学共建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军营为重点,认真推广军(警)寺“双拥”共建和国防教育进清真寺的经验,研究宣传军营中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典型事迹,深化军民共建活动,推动军地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局、XXX,、消防大队、XXX,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舆论引导工程。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积极主动引导网络舆情,始终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主旋律。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八)实施宗教场合助力创城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动进宗教举动场合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目标,保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展开爱国守法宣传教育。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旗、党报党刊、文化书屋“四进”宗教场合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举动。当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标准管理,保护宗教界正当权益,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标准围内展开举动。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着力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x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X,负责日常协调、指导等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区民族宗教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设计不同类型的创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搭建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创建活动平台,着眼于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关注和支持,借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创建,大力宣传新x形象。切实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创建主题宣传,广泛宣传我区回汉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光荣传统,强化先进典型宣传,确保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公益广告,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3、拓宽渠道,强化监督。建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台账等制度,扎实督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区委、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会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邀请人大代表、XXX委员指导、督查、检查创建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XXX委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采取多种渠道让群众

  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

  4、奖优罚劣,规范运作。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奖惩制度。定期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总结表彰会,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实行以奖代补。对创建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好,或者发生伤害民族感情事件及其它涉及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将进行责任倒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点工程和主要任务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典型案例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典型案例有很多,以下是其中一些:

  1.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品牌。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街区”创建活动,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2.云南省大理州:以“五个认同”为抓手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五个认同”贯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过程,进一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干部群众心中。

  3.青海省黄南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积极贡献。

  这些案例展示了不同地区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篇八: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点工程和主要任务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x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x第x次党代会精神,根据x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xxx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x”规划》(x〔x〕93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强化“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广泛动员各族群众,不断开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努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各族群众利益需求的变化,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

  科学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民族团结的环境优势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品牌优势。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动的实践特色,提高创建活动的感召力、亲合力和影响力,使创建活动更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3、点面结合,全面推进。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

  4、分级创建,同步实施。根据各类创建标准,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宗教活动场所,各部门联动同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行分级命名,动态管理,努力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始终具有典型性、先进性、时代性。

  (三)具体要求

  1、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促进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各族干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明显提高。

  2、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广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各族群众交往更加密切、交流更加广泛、交融更加深入,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全面形成。

  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明显增强。各族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弘扬,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筑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各乡镇(街道)、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实践性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总体目标

  (一)创建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宗教活动场所。

  (二)创建目标

  每年创建x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个、和谐寺观教堂4个;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个、和谐寺观教堂6个;创建x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个、和谐寺观教堂10个。x年将x区创建成x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三)创建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x年9月—x年12月)

  根据x、x市的总体要求,总结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x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细化民族团结进步

  创建标准,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奠定基础。组织召开x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动员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之中。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标准、健全机制,努力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做出积极贡献。

  2、组织实施阶段。(x年1月—x年12月)

  强化舆论宣传引领,扩大创建号召力,对创建工作指标细化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按照《x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实施方案》,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总体目标,科学规划、精心部署、创新载体、整体推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学校、企业、乡镇、村、社区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努力使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全区掀起一个抓创建、讲团结、促发展的良好创建环境。

  3、申报验收阶段。(x年1月—x年12月)

  根据《x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按照“单位自创、逐级申报”的创建机制,自下而上考核验收,命名表彰,并将已命名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逐级推荐申报。x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推荐的单位,按照自查申报、初审推荐、检查考核、综合评定等程序进行考核验收,对达到创建x区级标准的单位,报请区委、政府命名表彰;对达到创建市级标准的单位,报请市委、政府命名表彰;对达到创建x级标准的单位,报请x党委、政府命名表彰。在此基础上,组织制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宣传片和宣传画册,迎接x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三、主要形式

  (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全区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党的民族观教育,提高各族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结友谊对子、促共同进步”等创建活动,使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关系融洽。广泛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文化、送技能、送服务”下基层活动,扎扎实实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好车间、好班组、好员工”评比活动,引导促进各族职工之间加深了解,增进感情。开展企地结对联建活动,把创建活动融入到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帮扶解困等社会公益事业,帮助少数民族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村)”。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为各族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新趋势。深入实施以:“民安、民康、民便、民乐”为主要内容的“和谐社区”品牌创建活动,鼓励和引导社区开展“模范小区”、“文明楼院”、“最美家庭”、“好公婆”、“邻里一家亲”等评比活动,为

  各族群众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扩大交往交流交融,形成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区环境。实现村“两委”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产业结构合理、产品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农民人均纯收入逐步提高,村容村貌整洁、村庄环境良好。及时了解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利益诉求,排查、调处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维护社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围绕“领导班子好、宣传教育好、经济发展好、基础设施好、社会事业好、民生改善好、团结稳定好”的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发展,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基层组织建设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安良好,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做好流入地和流出地“两头”对接,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五)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按照《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推进民族知识常识、民族政策常识、民族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全区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认知教育,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学生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自豪感。

  (六)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深化“念好两本经、再做新贡献”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旗、党报党刊、文化书屋“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扩大覆盖面。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健全财务公开、安全管理、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教职人员选聘和民主管理组织民主选举等制度,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开展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生活,鼓励信教群众勤劳致富,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相适应。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学校民族团结育苗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为重点,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培养树立正确的民族观、祖国观、历史观,在广大青少年儿童心灵深处播撒中华民族一家亲、各民族一律平等的“种子”,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一是深入开展中华民族认知认同宣传教育。针对儿童、少年、青年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特点,采取唱歌谣、讲故事、吟诵古诗词、演讲比赛等形式,教育他们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加强青少年爱x育。以青少年入学、入团、入党为契机,把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贯穿到青少年成长的各个阶段。三是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好故事。大力宣讲发生在各族群众身边的团结互助、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好故事、好典型,传递民族团结好声音、正能量,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尊重、包容、团结、和谐的理念。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二)实施幸福社区共建共享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为重点,着力构建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把社区建设成各族群众团结和睦、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一是开展社区邻里一家亲宣传教育。通过橱窗、微信平台、座谈会等形式,把中华民族大家庭、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思想宣传到千家万户,引导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了美满姻缘。二是促进社区居民交往交流交融。定期举办交流、座谈、联谊和慰问等活动,搭建“邻里节”“联谊会”等有利于各族群众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鼓励各族群众相互拜节走访,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区。三是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弘扬包容多样、兼容并储的优良传统。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乡村和谐发展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为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互尊互信,实现共同发展。一是开展乡村携手致富奔小康宣传教育。树立知恩感恩意识,充分发挥“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优势,弘扬“回汉各族一家亲”的优良传统,鼓励支持回汉各族群众“交朋友”“贺节日”等民间交往交流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生产实践中互帮互助,共同致富。二是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加大培育新型农民、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农村文化。三是助推扶贫开发与小康社会建设。结合少数

  民族特色村镇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提升党政干部民族工作能力建设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为重点,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宣传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增强运用民族理论政策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一是深入开展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坚持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加强对基层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政策法规培训。二是提升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的能力。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体系,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设一支适应民族工作新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以“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的基本标准发现、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及善做民族工作的各族干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五)实施企业民族团结互助共赢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企业为重点,坚持把民族团结互助互惠教育纳入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全过程,引导各族员工增进团结、爱岗敬业、爱企如家,为企业发展惠及力量,实现企业、社会、员工各方共赢。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

  结互助宣传教育。二是推动创建活动与企业发展良性互助。三是保障少数民族职工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和文化旅游局

  (六)实施军民互学共建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军营为重点,认真推广军(警)寺“双拥”共建和国防教育进清真寺的经验,学习宣传军营中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典型事迹,深化军民共建活动,推动军地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武装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舆论引导工程。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积极主动引导网络舆情,始终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主旋律。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八)实施宗教场所助力创城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宗教活动场所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爱国守法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旗、党报党刊、文化书屋“四进”宗教场所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规范管理,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着力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x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日常协调、指导等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区民族宗教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设计不同类型的创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搭建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创建活动平台,着眼于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关注和支持,借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创建,大力宣传新x形象。切实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创建主题宣传,广泛宣传我区回汉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光荣传统,强化先进典型宣传,确保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公益广告,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3、拓宽渠道,强化监督。建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台账等制度,扎实督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区委、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会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导、督查、检查创建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采

  取多种渠道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

  4、奖优罚劣,规范运作。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奖惩制度。定期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总结表彰会,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实行以奖代补。对创建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好,或者发生伤害民族感情事件及其它涉及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将进行责任倒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加强考核,狠抓落实。为扎实推进民族进步创建工作,把我区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区委、政府已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各项工作任务列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中,按照《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分别与年中和年底进行考核。区委督查室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进行督查,对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将通报批评。

相关热词搜索: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点工程和主要任务 示范区 重点工程 民族团结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方远公文网 2007-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方远公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方远公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苏ICP备0701251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