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

2024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7篇)

时间:2024-08-20 18:32: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利益的监督和管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面临着更为复杂和多样化的挑战,所以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应具备权责分明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应将权责明确分配给相关的管理机构,明确各方的职责和责任。监督管理机构应该确保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利益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其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应强化内部控制机制。通过明确的流程和审批程序,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此外,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和内部监测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任何违规行为。

  再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应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管。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进一步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察和审计。同时,要建立起有效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防范资金损失和滥用的发生。

  此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还应当加强对资产管理的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产和设备等资产要做到明确归集、统一管理,加强资产的登记和评估,并建立相应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最后,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反腐败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腐败防控

  的规定和制度。对于腐败行为的举报,要建立有效的举报机制,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及时查处并追究责任。

  总的来说,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稳定运行和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措施,才能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推动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篇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2023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2023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村级集体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的制度。该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的运行,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效益,保障农民的利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法律依据

  为了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是必要的。2023年应当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村民自治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通过法律的约束,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明确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下,应明确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通过合理规划和合理使用村级集体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三、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决策程序

  在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方案、资产投资方案等重大决策时,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的原则,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程序公正合法,防止决策滥权、私欲等不良行为。

  四、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监管体制

  为了防止村级集体资产的滥用和浪费,应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监管体制。包括建立村级监察机构,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

  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向农民公开村级资产收入和支出等信息,提高农民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能力。

  五、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增值与保值

  农村集体资产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增值与保值。可以通过村级集体资产的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途径,使村级资产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可以通过合理的投资和经营管理手段,提高村级资产的盈利能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总之,2023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障农民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规范决策程序,建立监管体制,促进资产增值与保值,可以有效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为农民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篇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XX镇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印发《XX镇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集体

  “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木鱼发?2012?号

  中共XX镇委员会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XX镇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集体

  “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镇直各战线党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以下简称?规定?),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纪办?2012?132号、鄂纪办?2012?99号)要求,经XX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XX镇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二

  XX镇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集体

  “三资”管理制度

  XX镇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一、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一)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4/5以上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全体代表的2/3以上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二、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内容

  (一)村民会议民主决策的内容包括:

  1、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4的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是否建立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决策事项是否严格按决议执行。

  (三)民主管理情况监督内容包括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是否充分发扬民主,依法组织全体村民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管理是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按照民主理财制度开展理财活动;对群众提出的财务问题是否及时给予解答并整改纠正,以及财务管理中其他应监督的事项(四)村务公开情况包括村级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监督内容包括村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形式是否实用、有效;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及时答复并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不包括: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村财会人员)民主推选5-7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的情况。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民(代表)会议有权调整、撤换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一)督促村民委员会是否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组织实施,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是否在公示栏公告,公告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告时间是否及时,形式是否科学、有效,程序是否规范。向村民委员会反馈群众提出询问或质询,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二)审核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的决策落实执行情况是否及时、准确,是否存在随意变动,变动更改是否符合程序。

  (三)每年组织村民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评议一次,收集村民关于“四议两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向村民委员会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村民委员会要根据村民对村务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对违反“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打击报复提意见村民或实施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村民或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有权向上级反映、举报。

  三、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

  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3-5人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负责组织实施民主理财工作,监督村组财务管理情况,并及时向群众公开。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民(代表)会议有

  8账员到XX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大额开支,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XX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XX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

  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XX鱼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XX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112九、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XX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XX镇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十一、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木鱼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XX镇

  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516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6、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8、村报账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

  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920第二篇:学校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

  学校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现就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成为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推行校长职级制、教师合同聘任制,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并有效地体现在学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各个环节,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

  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是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必然要求。教师是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主体。只有让广大教师人人依法享有充分民主,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学校情况、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学校行为,才能调动每一位教师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

  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是加强学校管理的现实需要。只有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让广大教职工参与到学校改革和管理中来,才能保证学校决策更科学、管理更民主、更高效;才能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干群关系;才能确保学校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二、全面落实加强学校民主建设的各项措施

  (一)完善教代会制度。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实行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

  1、强化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要把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经费预决算、大型基

  本建设、教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内容。教代会必须广泛征求代表意见,汇集集体智慧,并履行严格的表决程序。凡是未经学校教代会通过的上述事项,校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施行。

  2、严格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1)向教育局报告有关情况,作出请示;(2)依法民主选举教职工代表,并确定代表(与会人员)资格;制定会议日程。(3)校长做工作报告,提交需大会审议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重要说明等;收集教职工提案。(4)对校长报告等组织审议,汇集意见,修改完善;对教职工提案进行筛选确定。(5)对校长报告等组织投票表决。(6)经教代会讨论通过的方案,由校长公布实施。

  3、严肃会议组织、召开的纪律。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要召开一至二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领导研究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教代会。教代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可以直接向校长提出建议,在未做出新的决定之前,要执行校长的决定,维护权威。校长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可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时,要由学校党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教代会闭会期间,教职工代表所提意见或建议,校长无论采纳与否,都要在一周内予以答复,不得敷衍塞责。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情况纳入对校长的任期考核,作为评定校长职级的重要内容。对严重违背教代会召开的有关规定、肆意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校长要严肃处理。

  (二)坚持做好校务公开。实行校务公开,是深化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有助于扩大教职工知情权,促进校长依法、公正办事。

  1、突出校务公开的重点。除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应重点公开以下内容:学校办学方向、长期发展规划、工作目标、重大改革方案等规划计划类;学校机构设置、职称评定、党员发展等组织人事类;学校重大工程建设投资、基建工程招标等工程建设类;财务预决算以及未列入预算的临时性开支等财务支出类;教师进修培训类;优秀教师(班主任)、教学能手、特级教师以及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优秀学生等评选表彰类;工资晋升、奖金分配、离退休及困难教职工慰问金发放等福利待遇类;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民主评议校级和中层干部情况等。

  在校务公开的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有:学校收费依据、标准及使用情况;学校招生、毕业生升学情况;学校校服、饮水等费用收支情况等。

  2、丰富校务公开的形式。要采取多种公开手段,把校务公开工作做实做活,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栏、校报等基本形式,新闻媒体以及校情发布会、重要事项通报会,校园网等辅助形式。

  3、严肃校务公开的纪律。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保证校务公开内容不漏项、不走过场。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公开从真、内容从全、监督从实”,确保校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的规范。对涉及教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原则事项,不仅要公开项目名称、过程和结果,还要公开政策法规和基本精神,最大限度的满足教职工的知情权。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使校务公开主体到位,内容规范,注重实效,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严格对干部实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是学校民主建设的重要步骤,也是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干部。既要包括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又要突出业绩这个重点,减少主观项目。同时注重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的评议。评议中要创新机制,引入社会因素。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每年要组织评议一至二次。要严把参加人员和投票方式等关口,参加投票人员一律由考评小组在考评之前从教职工中随机确定,填票、投票时确保当事人独立自主。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最大程度地减少偏差和失真,确保评议结果准确、可靠。对信任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再聘用。对在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打击迫害持不同意见者,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处理。

  (四)建立教师代表参与的经济审计制度。在对学校经济状况进行审计时,应当积极吸收教师代表参加。学校要在工会组织内建立后

  备人选库,推选品德高尚、能力较强的教师代表兼任审计员,实行动态管理,每二至三年进行一次轮换。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从后备人员中随机抽取参与审计工作。

  三、建立确保学校民主建设健康发展的领导机制

  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必须加强领导。学校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定期研究解决学校民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定工作方向、目标和原则。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学校民主管理指数测评,同时公布评估结果,评估结果纳入校长职级管理考核。

  学校把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倾听教职工的建议与呼声,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校务公开制度、民主管理活动制度等,促进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盘山中学2009年9月

  第三篇:工会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

  一、民主管理制度:

  1、工会每年动态根据单位的各项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宜应召开会议(职工大会)通报不于两次,会前要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为做好好民主管理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2、工会民主管理工作主要对职工会员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通过召开会议予以答复。

  3、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及全体会员切实开展民主测评,与自我评议,对待测评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原则。

  4、民主管理工作遵循正确处理和解决单位职工群众评议、建议、审议、表决等各项权利义务的原则,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民主决策制度

  1、凡重大问题须经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如工会机构设置、工作计划、任期目标、经费收支、总结表彰、规章制度的订立与废除等问题。

  2、涉及会员群众的大事,由会员群众或会员代表充分讨论后再作出决定,如会员福利、活动内容、对会员的奖励、处分等问题。

  3、因特殊情况,由工会主席或委员与中心领导共同拍板处理的问题,事后应向工会委员会或教代会报告,并由委员会审定确认。

  三、民主监督制度

  1、工会工作计划、活动内容、经费收支、工作情况等均向全体会员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工会编制的预算、决算、应接受经费审查小组的审查监督。其它方面的工作均应接受教代会各专门小组的监督。

  3、实行民主评议工会领导人和工会工作制,每年召开一次会员评议大会,全面评议工会委员会工作和工会工作。

  4、民主生活,会员每期三次民主生活会由各小组长主持,一般可与工会总结工作同步,每期一次工会全委(含小组长或专门工作小组组长)民主生活会。

  四、民主参与制度

  1、中心工会分会每季度向全体会员通报一次工作情况,每学年向会员大会汇报一次全面工作情况。

  2、工会委员要经常深入各科室,收集了解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工会委员会每期分析、归纳一次会员思想动态及生活、工作情况,并定出办实事的方案。

  3、工会干部要积极培养和依靠各方面的积极分子开展各部门工作,经常与会员开展谈心活动。

  4、对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记载,积极办理和协调,使来访问题件件落实。

  第四篇:00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00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监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理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立起农村“三资”规范运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

  定,结合全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以及村集体企业进行发包及上交的收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的收入;村集体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及资产因国家或其他组织个人需要,征用租赁、拍卖使用权等而获得的补偿费等收入;因灾害由国家下拨及社会团体组织救助捐赠村级组织集体的救济扶贫款;因建设等需要国家及省、市、区、镇和其他部门对村级组织集体的拨款;其他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收入(含各种返还款、利息、奖金等)。

  (一)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村集体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村出纳统一收取,不得坐收坐支现金。实行备用现金

  限额制,行政村备用金不超过200元,结余现金必须于当日或次日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村社在银行或信用社的存款账户必须留有出纳、会计的私章和村上公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核销;各村收款必须使用四川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集体的财务支出坚持村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均不得入账。所有开支应填写用款计划单,所有开支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以白条和不规范凭证入账。原始凭证应具备六大要素:日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经济业务内容,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理财小组章。

  (三)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村财务收支预算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财政所审批,再经镇驻片领导批准后公布执行。各村每年年底对本的财务收支进行决算,在次年的2月底前报镇财政所审批备案。农村财务预算内容包括:

  1、收回的各项承包款、集体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包括借入款);

  2、公共积累;

  3、基本建设、财产购置、经营支出、其他支出;

  4、干部工资、办公费、军烈属优抚费;

  5、五保户供给等。

  (四)集体财产管理制度。集体财产由村出纳保管,要逐一建账登记,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人为造成丢失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属于正常损耗的集体资产,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镇财政所处理,大额固定资产报损和拍卖,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财政所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

  (五)零招待及差旅费补助制度。原则上村组实行零招待及差旅费补助制度。村级除确因招商引资、集体经营外,另行处理。镇干部到村工作原则上不在村里就餐。村组干部在村级议事和工作,不得从村集体招待费列支。对违反规定开支招待费,不得在村集体报支,否则谁招待,谁付款。村干部因公外出开会、学习、参观、洽谈业务等费用支出可参照上级相关规定报销。

  (六)民主理财制度。各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依据村人口的多少,由5-7名(小村3-5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威望、关心集体事业、敢于坚持原则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选举担任,组长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中选举产生。村主任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小组成

  员。

  (七)财务手续交接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对离任的会计,离任前必须结清账目,盘点现金、实物,核对往来及债权债务,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并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由镇财政所监交。各村要建立财务档案柜,将会计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清单,以便查阅。

  (八)财务审计制度。依据《四川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对各村的收入支出每年审计一次,逐笔审核;对村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对农民负担管理实行专项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要及时做出处理。

  (九)票据管理制度。各村如需使用票据,必须到镇财政所开具统一票据,不得私自购买收据,如发现私自购买收据收费,对收取的所有资金予以没收,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经济林木、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村集体兴办的企业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村集体向企业投资入股,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股权和增值的资产权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和个人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村集体所有

  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它资产。

  (一)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报镇财政所审核备案。

  (二)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要有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增加、减少、使用、出租、外借、报废等出入库手续。要及时登记实物保管账,对无故出现的实物亏损,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严禁私自外借和私自占有。未经村民会议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村集体的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为个人或外单位抵押、担保。

  (三)村集体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镇纪委派人到场监督。招投标方案在招投标前7天进行公告,招投标结果要及时向村民公布,并签订施工合同,严禁暗箱操作.在建工程项目要有专人监管,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要有工程主管、监管人、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依照合同严格进行施工质量验收。验收通过后将有关资料交村财会人员进行结转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四)村集体固定资产实行租赁、非统一承包经营或者

  出售的,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采取招投标、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并签订合同,确定村集体与资产承包经营者或使用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禁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和低价出租、出售集体资产。

  (五)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时,必须通知镇纪委、财政所派人到场监督指导。

  三、农村集体资源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源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不包括经济林木)、荒山、荒滩、水面和矿产等。

  (一)村集体所有的林木、荒山、荒滩、水面和矿产资源等经营方式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采取招投标、拍卖等形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的,要提前7天公布方案。严禁任何人利用职权压价发包村集体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垄断承包或者依仗权势压低承包标的。

  (二)村集体发包资源时,必须通知镇纪委、驻片领导、驻村干部、财政所工作人员到场进行监督指导,对承包期限较长,一次性收取承包费的,要按计划逐列支,不得一次性列支。

  (三)村集体资源经营方式确定后,要及时与经营者签订资源承包合同,报镇财政所备案。

  第五篇: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制度

  XXX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一、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一)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4/5以上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全体代表的2/3以上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二、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内容

  (一)村民会议民主决策的内容包括:

  1、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3、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4、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5、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6、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内容包括:

  1、村发展规划;

  2、村发展计划;

  3、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4、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5、兴修水利、修建村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和用工方案;

  6、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7、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8、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9计划生育指标安排;

  10、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程序

  (一)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1/10以上村民联名、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二)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三)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及时公布表决结果;

  (四)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办理结果要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XX镇XXX村党支部

  XXX镇XXX村委会

  XXXX年X月XX日

篇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规范农村千部工作行为和农村事务管理统化,保障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同和实际,制定“三资”管理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收入、集体资产及资源拍卖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二)坚持收支两条线。村集体平日所取得的现金收入(含借、贷款),必须及时足额上交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代管,严禁坐收坐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坐收坐支现金的,年终扣支部书记考核工资的10%,其他干部和报账员各扣5%o(三)库存现金不得突破限额。各村备用金限额2000元,超限额外的现金,必须及时交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代管。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导致短款、丢失、被盗,除追查责任外,其损失一律由本人赔偿。

  (四)严禁白条抵库,借支、挪用和外借公款,非出纳人员一律不

  得管理现金,特别是村主要干部不得插手现金管理。

  (五)实行预决算制度。村集体财务支出实行月份预决算制度,预决算要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安排,每月底(审接日)村“两委”根据下月工作计划,由包村干部、“两委”干部、理财小组成员共同作出下月份支出预决算,经经管统计审计中心主任、工作区书记审核后,报办事处主任亩批,批复的预决算作为资金调拨凭据。

  (六)财务开支权限审批制度。村集体支出要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权限:500元以内的由四职干部共同研究决定:500-2000元以下的由两委集体研究审批:2000-5000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开支,经工作区、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审批,审批后按照“一定两议三监督”程序执行。并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进行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资金调拨手续。

  (七)非生产性开支控制制度。

  1、取消招待费开支。但确属因招商引资、高效农业发展所发生的招待费用,实行特事特批,可由村两委研究,形成书面申请,报工作区书记审核,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据实报销,除此以外,一律不准出现或报销招待费开支,弄虚作假入账的一经查出(或举报查实的)按贪污论处,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送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白条抵库的年终从批复工资中扣除。

  2、租车费开支。确属因集体建设项目、计划生育和招商引资等所发生的租车费,实行特事特批必须将事由说明确,方可据实报销,除此以外,一律不准报销租车费。未经党工委、办事处批准,任何村庄不准随便配备汽车、摩托车、空调等交通工具或办公用品,集体不准报销燃

  修费。

  3、电话费开支。村委办公室内的座机电话费实报实销,但要注意节约。村干部的通讯工具不准捆绑在集体固定电话上;支部书记的手机费每月由集体报销50元,村主任、村文书30元,村计生主任20元,其他两委成员的电话费一律不得由集体报销。

  4、干部报酬及误工补贴开支。严格按照党工委、办事处批复发放,严禁超标准发放干部工资,一经发现查实超标准发放干部工资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退赔,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农村集体办公用品的开支。各村庄不准购买数量多且金额大的办公用品,也不得擅自印制公用笺,凡出现一律不得报销入账,并由当事人负担。

  6、报刊费的开支。严格按照党工委、办事处批复的报刊费数额列支,任何村庄不得随意订阅其它报纸和刊物,如出现批复外的报刊费开支,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7、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需事先向工作区申请,报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否则,不得外出;私自外出者,费用自理,并追究支部书记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8、村集体村级经济不得新增债务。未经党工委、办事处批准严禁出现集资、借款、贷款业务,严禁以任何理由为集体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贷(借)款提供经济担保,严禁靠借(贷)款搞基本建设,严禁借款发放干部工资、入保险,严禁外借公款,由于私自外借公款给集体造成损失的,由批准人和经手人共同负担。

  二、资产管理制度

  村集体发生资产购建和处置(包括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变卖、联用、股份合作、转让、盘盈.盘亏等)的,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意见。村“两委”会议对资产的处置提出主导意见和建议。

  (二)办事处审批。携带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向工作区和经管中心汇报并审核,报分管领导进行审。

  (三)召开会议审议决策。办事处审核批准后,提交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后实施没有通过的暂缓实施,待条件允许后另行研究。

  四)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将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以及相关应该公开的资料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组织实施。公示期过后,由村“两委”千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要吸收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监督,工作区、经管中心派人现场监督.(六)实施结果公示。组织实施结束后,要将实施结果和完成的情况进行公示,看是否违背了群众意愿、是否与审议的结果一致、是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七)无异议后,签订和同、整理资料,归档保管。

  三、资源管理制度

  集体资源包括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应建立健全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逐项记

  录

  (一)集体所有资源性资产需对外承包、租赁,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两委”提出意见必须先报办事处审批,经工作区、建设中心、经管中心派人实地查看。2、查看审核同意后,三方在“农村合同签订审批表”中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审批。

  3、办事处审批后,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联席会议讨论审议,没有通过的暂缓实施,待条件允许后另行研究竹惭碍。

  4、将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以及相关应该公开的资料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期为7天。

  5、公示期过后,由村“两委”干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进行招投标。投标时吸收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监督,工作区、经管中心派人现场监督。

  6、投标结束后,将实施结果进行公示。

  7、经管中心按办事处审批意见,结合法律、法规和其它应该约束的事项,拟定出合同,经双方同意后,签订合同,经管中心留存一份。

  8、整理资料,归档保管。

  (二)集体地对外承包,期限按《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执行,承包期限最长为二年(三)严禁村“两委”将集体土地以叫行、拍卖等形式,变卖给村民作为宅基地使用。

  (四)已经承包并且合同条款履行到位的,仍按原合同执行,合同条款履行不到位的,应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终止合同。

  (五)承包合同已到期的,集体应依法收回土地。收回后要先作为

  增减人口用地处理,剩余的土地另行发包(发包程序按资源管理制度第一条执行)。

篇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是指对于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金、收益的管理制度。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保障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利用合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一、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的定义

  村镇农村集体资产是指集体所有、使用权或者收益权属于农村集体的财产,包括集体土地、建筑物、林木、水面、山草、企业、公益设施、文化遗产等。

  2.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原则

  (1)民主协商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资产必须由农民集体共同管理,实现民主协商,确保村民利益最大化。

  (2)公开透明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公示村庄财务情况、资产清单、收支情况,让村民了解村庄经济运作。

  (3)合法规范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资产管理权合法、规范。

  3.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措施

  (1)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村镇农村集体必须按照规定,对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建立村镇农村集体资产库。

  (2)村镇农村集体财务公开

  村镇农村集体必须按照规定,每年向村民公示村庄财务情况、资产清单、收支情况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

  (3)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保护

  1/3村镇农村集体资产必须加强管理,确保不被非法侵占、损坏和破坏。对于凡是损坏、破坏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村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村镇农村集体资金的定义

  村镇农村集体资金是指由村镇农村集体所有、使用权或者收益权属于农村集体的存于银行的各项价值,如现金、存款、投资、借贷等。

  2.村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原则

  (1)权责明确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资金必须由村务公开制度、管理规章、监督机制等相互配合,确保权责明确。

  (2)合规运作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资金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科学健全的运作机制,确保合规运作。

  (3)公开透明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资金的收支情况,应当按照民主决策原则公开透明,让村民了解村庄经济运作。

  3.村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措施

  (1)准确决算措施

  村镇农村集体应当建立科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时记录村镇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确保集体资金的真实准确。

  (2)村庄基础设施修建措施

  村镇农村集体应当优先保障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修建道路、桥梁、水利设施、公共厕所等等。

  (3)对集体经济收益合理利用

  村镇农村集体应当对集体经济收益进行合理利用,发展村镇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提高村庄财产价值。

  三、村镇农村集体收益分配制度

  2/31.村镇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定义

  村镇农村集体收益是指从集体经济活动以及其他经济活动中所获得的利润和收益。

  2.村镇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原则

  (1)公平合理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收益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2)多元化分配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收益必须采用多元化的分配方式,鼓励村民多方面参与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3)激励发展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收益必须采取激励发展的方式,鼓励村民积极参与集体经济活动,并获取合理的收益。

  3.村镇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措施

  (1)制定村庄经济收益分配方案

  村镇农村集体应当制定合理的村庄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分配。

  (2)实行分配公示机制

  村镇农村集体应当实行分配公示机制,明确分配标准和分配过程,充分保障村民知情权。

  (3)落实奖惩机制

  村镇农村集体应当充分发挥奖惩机制的作用,对于那些为村庄经济贡献的村民进行激励,对于那些侵占村镇农村集体财产的行为要予以惩处。

  综上,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充分保障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金和收益的合理管理和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村民增收。

  3/3

篇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村级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村级三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村级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村级三资的安全合理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村级三资主要包括村集体经济收入、土地资源、自然资源、集体资产等。

  第三条

  村级三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村级三资管理以服务农民、发展集体经济为宗旨,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村民自治。

  第二章

  村集体经济收入管理

  第五条

  村级三资中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流转、农民工返乡创业资金、非农产业发展资金等。

  第六条

  村集体经济收入的财政管理应根据村民委员会授权,遵循财政收支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村集体经济收入应公开使用,村民群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

  村集体经济收入应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第九条

  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使用应经过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明确用途、时间和范围,并进行公示。

  第十条

  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使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

  第三章

  土地资源管理

  第十一条

  村级三资中的土地资源主要包括农田、闲置地、集体经济组织的产业用地等。

  第十二条

  村级土地资源应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田保护政策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村级土地资源的流转应明确流转主体、流转目的、流转期限等,并签订合法合规的流转合同。

  第十四条

  村级土地资源流转费用应透明公开,确保流转费用用于村级三资或农民共享。

  第四章

  自然资源管理

  第十五条

  自然资源主要指森林、林木、水资源等。

  第十六条

  村级自然资源管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十七条

  村级自然资源的利用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生态农业发展。

  第五章

  集体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村级三资中的集体资产主要包括集体土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第十九条

  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账核算,明确使用权限。

  第二十条

  村级集体资产的流转应按照农村土地、农村产权流转政策进行,并签订合法合规的流转合同。

  第二十一条

  村级集体资产的流转收益应公平合理分配,由村民委员会与流转主体进行协商确定。

  第六章

  责任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村级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及相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应加强对村级三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四条

  村级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村民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村民群众有权监督村级三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村民委员会举报。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村民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施行后,原有不符合本规定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将被废止。

  以上为村级三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对村级三资进行规范管理,能够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保障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第八章

  村级三资管理的流程和程序

  第二十九条

  村级三资的管理应遵循一定的流程和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第三十条

  村集体经济收入的管理流程包括收入申报、审核、审议、决策、公示、使用和公示等环节。

  第三十一条

  收入申报环节,村民委员会应要求每个村民组织按要求填写收入申报表,详细列出收入来源、金额和来源证明等。

  第三十二条

  收入审核环节,村民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审核收入申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问题应及时提出,要求村民组织补充完整。

  第三十三条

  收入审议环节,村民委员会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会议,就收入的分配、用途进行讨论和审议。

  第三十四条

  收入决策环节,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会议的意见,最终做出关于收入分配和用途的决策。

  第三十五条

  收入公示环节,村民委员会应将收入的分配和用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天,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和意见。

  第三十六条

  收入使用环节,村民委员会应按照决策的用途和范围,通过招标、拍卖、投标等方式进行公开的使用。

  第三十七条

  收入公示环节,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公示收入的使用情况,包括收入支出、收入余额等,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村级土地资源的管理流程包括流转申请、审核、审批、签订合同、公告公示、监督和管理等环节。

  第三十九条

  流转申请环节,土地使用者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

  土地流转申请,明确流转的土地面积、流转期限、流转用途等。

  第四十条

  流转审核环节,村民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审核土地流转申请表,如有问题应及时提出,要求申请者补充完整。

  第四十一条

  流转审批环节,村民委员会应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土地流转申请,如果批准,应发放流转证明。

  第四十二条

  合同签订环节,村民委员会应与土地流转申请者签订合法合规的流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

  公告公示环节,村民委员会应将土地流转的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5天,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和意见。

  第四十四条

  监督和管理环节,村民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监督机制,对流转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五条

  结议,根据以上流程和程序,村级三资的管理将更加规范和透明,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合理运行,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九章

  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

  第四十六条

  村级三资管理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应建立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

  第四十七条

  风险预警机制,村民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风险预警机构,负责监测和预警村级三资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四十八条

  风险防范措施,村民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风险防范培训,提高村民组织和相关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第四十九条

  风险应对机制,村民委员会应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一旦发生风险事件,要及时组织解决,避免扩大和蔓延。

  第五十条

  内部控制,村民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防止内部操作和渎职行为。

  第五十一条

  风险公示,村民委员会应定期公示村级三资管理中的风险状况和解决情况,提醒广大村民群众注意风险防范。

  第五十二条

  结语,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村级三资管理将更加安全可靠,避免了各种风险带来的损失,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合理运行。

  第十章

  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五十三条

  监督机制,村民群众有权监督村级三资的管理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向村民委员会举报。

  第五十四条

  举报处理,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受理和处理村级三资管理的举报,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属实,要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十五条

  责任追究,村民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行为报警处理。

  第五十六条

  监督公开,村民委员会应定期公开村级三资的收支情况和使用情况,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和意见。

  第十一章

  法律法规和政策衔接

  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应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衔接,确保村级三资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五十八条

  对于不同地区的村级三资管理,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第五十九条

  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更新,村民委员会应及时了解和应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村级三资的管理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第十二章

  结束语

  通过建立和实施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和提升村级三资的管理水平,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希望村民委员会和广大村民群众共同努力,共同推进村级三资管理制度的实施,为农村经济的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2023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2023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门将制定的针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效益,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农村集体三资,农业部门将推行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1.农村集体三资台账管理制度。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建立台账,实行规范化管理。

  2.农村集体三资拍卖和招投标制度。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进行公开拍卖和招投标,提高经营效益。

  3.农村集体三资收益分配制度。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三资收益进行合理分配,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4.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要求各地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防止贪污、浪费和损失。

  此外,农业部门将推行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农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将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效益,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供重要保障,也有助于推进农村现代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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