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

民政局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汇报材料(3篇)

时间:2024-08-21 15:48: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民政局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汇报材料

  

  市民政局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不正之风问题工作细案

  一、背景:

  社会救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领域,关系到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然而,社会救助领域存在不正之风问题,如不当操纵、腐败行为、资源分配不均等,严重损害了公平公正原则的实施。

  二、目标:

  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不正之风问题,确保救助资源向真正需要的群体倾斜,保障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执行。

  三、工作步骤:

  1.梳理问题:市民政局组织专职人员对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全面调研和梳理,了解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原因。

  2.建立监督机制:设立社会救助领域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救助工作的执行进行监督,并建立内部投诉和举报渠道,接受公众举报和监督。

  3.完善制度规范:制定或完善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明确救助对象的认定和资格审查标准,规范救助资源的分配流程和决策程序。

  4.加强培训和教育:组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岗位职责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对救助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

  5.加强执法和惩处:依法严肃处理救助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加大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理涉案

  人员,树立正向激励和约束机制。

  6.加强对接和合作: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流,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办事。与民政部门外部机构、志愿者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7.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救助对象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提供精准、及时、人性化的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评估和监测:

  市民政局定期评估和监测整治工作的效果,统计整治不正之风问题的数据,定期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相关监督和考核。

篇二:民政局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汇报材料

  

  县民政局关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蓬溪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蓬委办函〔2017〕53号)精神,我局负责“深入整治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中的突出问题”,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从强调针对性、实效性和看得懂三方面入手,深入基层村、社区,广泛征求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做到了“两个凡是”:凡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村民重大事项必公开、凡是群众关心的想知道的全方位公开。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收到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了党组会议,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参加,机关党委书记李甫同志通报了工作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邓涛同志对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分管领导和基层政权股立即与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并

  抽派骨干力量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村(社区)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集中督查,并当面提出需整改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落实。

  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

  2017年6月、8月,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和县民政局组成的3个县村(居)务公开督查组,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33个乡镇的村(社区)进行实地走访、现场查看,共计排查出8个需整改的问题,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一是部分乡镇对村(居)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村(居)务的积极性不高,存在为了应对检查突击应付的问题;二是村(居)务公开程序内容不规范,公开内容大而统,不具体、不明细,尤其是财务公开,只有总的收入支出公开,没有细化到具体明细公开,没有逐笔公开;三是公开时效性差,没有认真落实一般事务每季公开,重大事务及时公开的原则;四是村(居)务公开痕迹资料不完善,公开的提议、审查、审批程序资料、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图片收集不齐全,整理不规范。

  三、落实举措,加大整改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村务公开有人管。要求各乡镇(园区、局)要把村(居)务公开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及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纪检、农经、民政、财政等办所负责人及各驻村组组长积极参与,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解决村(居)务公开中有关重要问题,认真组织对村级组织及相关人

  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督查通报,做到村务公开纪律严。要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汇报一次村务公开监督工作,向村(居)民委员会反映涉及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及时答复并予以改进。各乡镇(园区、局)以问题整改为导向,通过随机暗访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村(居)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性、针对性,细化工作措施,使村(居)务公开内容更加贴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物事项;进一步明细公开内容、目录和程序,以民生、财务和工作流程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更好更健康有序的发展。同时要求各乡镇(园区、局)纪委不定期对村(居)务公开及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严格实行“一督查一通报”制度,加大问题通报力度。6月,县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局组成的联合督导检查组对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进行了专项督查,通报情况,整改问题,指出下步工作要求;8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督导组,又对全县村(社区)党务村务公开进行了专项督查,专项整改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

  三是严格考核问责,保障村务公开落地实。根据督察组问题排查阶段(8月25日前)发现的8个问题,对村(居)务公开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及时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对账销账。将村(居)务公开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全乡镇(园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要求各乡镇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村和社区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村务公开“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镇、村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加强工作力量,落实村务公开工作考核、检查、评比和通报机制,有部署、有考核、有公开载体、有公开内容、有公开程序、有资料档案、有总结表彰,有序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进行。四、存在问题一是个别乡镇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力度不够。村(居)务公开的提议、审查、审批程序不够规范,会议记录、会议内容缺乏讨论过程和有序性。

  二是个别村(社区)的村(居)务公开的固定公开栏面积太小,设置地点偏僻不显眼。

  三是个别村的村务公开内容书写不规范,字迹模糊不清,用粉笔书写容易被擦涂删改。

  四是村务公开内容头重脚轻,偏重于组织机构、届期目标、政策流程宣传,对村民关心的惠民项目享受对象、补助标准、财务收支、村集体三资使用情况公布较少。

  五是村务公开的形式仍采用的是固定公开栏的形式,对运用网络、广播、有线电视、电子显示屏、短信、微信、微博等现代科技公开很少。五、下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为深入开

  展村(居)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强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性、针对性,细化工作措施,使村(居)务公开内容更加贴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物事项;三是进一步明细公开内容、目录和程序,以民生、财务和工作流程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我县村(居)务公开工作更好更健康有序的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以问题整改为导向,通过随机暗访督促检查倒追村务公开工作内容和目录的规范和完善。

篇三:民政局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汇报材料

  

  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根据《全省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查处一批违纪违规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四督四查”机制,提升整治的综合效用,以机制建设促监督管理措施落实,逐步建立起防范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不断巩固、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二、整治对象

  民政部门涉农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基层民政所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三、整治内容

  坚持抓重点带全面,聚焦民政涉农资金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和解决低保、五保、优抚、福利、退伍等方面的问题:

  (一)在低保、五保、优抚等救助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二)涉农资金是否按政策、按程序及时发放到位;

  (三)基层党员干部在低保五保、救灾款物、抚恤补助金、孤儿救助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等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挪用等问题;

  (四)在办理群众事物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问题。

  四、方法步骤

  各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工作自2016年5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等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既全市同步开展,又根据具体情况交叉进行。

  (一)自查自纠(5月20日—6月20日)。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深化“四督四查”机制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原则上市县实行分级负责、各业务科室归口自查,市局将对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1.自查摸底。认真开展自查,针对工作主要环节,围绕治理内容,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涉及本部门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重

  点核查,摸清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2.自纠整改。对自查摸底和重点核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自查自纠阶段总结,请于6月20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二)监督检查(6月21日—10月20日)。各级各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综合开展监督检查。

  1.重点核查。各业务科室根据各自分工和工作职能,对本系统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核查结果和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报市局监察室。

  2.督导检查。市局监察室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对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问题零报告或自查发现问题较少而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三)查办案件(5月20日—12月20日)。案件查办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

  1.受理群众举报。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2.突出查办重点。市、县民政涉农部门要下功夫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尤其要把上级纪委督办、转办、转送的问题线索作为重中之中。相关职能部门要直接查处

  一批本系统的典型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3.坚持通报曝光。严格落实典型案例集中通报曝光制度,每月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不但要通报曝光重点治理领域的典型案例,更要注重查处和曝光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拖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人和事。

  (四)建章立制(10月21日—12月20日)。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如何根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如何加强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充实提升“四督四查”机制等问题,研究制定治本之策。把专项整治与推进“四督四查”机制建设相结合。运用“四督四查”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充实工作内容、提高整治水平、增强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举措,是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负责人要站到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专班,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题推进。要充分运用“四督四查”机制,切实把压力传导到乡村、责任落实到基层,严肃查处本地本部门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完善机制。重点建立和完善四项机制:一是台账管理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市级负责综合协调、线索

  排查和督查督办,逐级建立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台账,作为督导检查重要内容。二是督导推进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促进责任落实、问题解决。三是考评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落实责任不到位,查办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县区和单位通报批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四是汇总报告机制。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情况汇总、工作报告制度。每月20日前,向市局监察室上报工作开展、问题查处、案件查办等情况。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案必查,凡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发现一件查处一件,查实一个处理一个,追究一个通报一个。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联

  系

  人:梁瞻

  联系电话:63195729邮

  箱:【邮箱地址】

  2016年5月16日

  附件3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县(区)民政局纪检组

  直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

  调查对象

  主办部门

  查办单位

  反映问题

  参

  与

  单

  位

  查处情况

  注:市局相关科室,县(区)民政局纪检组每月20日前送市局监察室留存。

相关热词搜索: 民政局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汇报材料 民政局 不正之风 整治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方远公文网 2007-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方远公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方远公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苏ICP备0701251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