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

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7篇)

时间:2024-08-21 15:48: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

  (2022年9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1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于2022年9月25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2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信息化发展,规范信息化管理,保障信息安全,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

  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信息工程建设、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

  资源开辟利用、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安全保障及其相关活动的,合用本条例。

  第三条

  信息化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应用主导、面向市场、有序开辟、积极引导、注重效益、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重视信息化促进工作,将信息化发展规

  划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安排信息化专

  项资金,采取措施推动信息技术开辟和应用,鼓励信息化人材的培养和引进,开展信息化知

  识的宣传、普及与教育,推进信息化进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化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广播电视和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信息化工

  作的相关职责。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信息化建设,从事与信息化有关的科研、信息交

  流、信息资源开辟、推广应用、培训和服务活动。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促进信息化发展和维护信息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

  赋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信息化发展规划、本行政区域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信息化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

  实施。

  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应当通过公示、听证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第九条

  自治区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全区通信网建设规划,纳入自治区信息化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规

  划,纳入本级信息化发展规划。

  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本行业信息化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

  门备案。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化发展规划中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城乡

  建设规划。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符合本级信息化发展规划,与现有信息基础

  设施互联互通,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建设项目,县级以上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同级信息

  化主管部门的意见;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技术标准、网络

  与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共享以及其他相关内容提出审查意见。

  非政府投资的重大信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报所在地

  县级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

  等级范围内开展业务。

  禁止伪造、出借、出租、买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

  位资质证书。

  第十三条

  信息工程建设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负责制。

  建设单位不得将信息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政

  府投资信息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信息工程验收规定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承建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

  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第三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编制本行政区域内信息技术

  推广应用指南,确定推广应用的目标和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点推广应用项目。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使用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各级行政机关的业务应用系统,不宜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应当通过自治区统一的电子政

  务网络平台实现。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根据资源共享原则和信息交换制度向本级政务信息交换平

  台提供有关信息;涉及公共管理、重大政策和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应当依法及

  时发布、更新。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农牧区大力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制定具体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加强农牧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民信息化知识的培训,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

  农牧区信息服务体系,为农牧民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应用信息

  技术,推动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引导企业推进

  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系统。

  第二十三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并在网

  站主页面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

  信息。

  第二十四条

  科技、文化、教育、气象、建设、交通、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组

  织,应当根据本行业实际,扩大信息技术应用领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章

  信息资源开辟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辟公共性、基础性的信息资源,开展公益性信息

  服务,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开辟信息资源。

  第二十六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信息资源开辟标准体系和目录。

  第二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可以对公开的信息资源依法进行增值开辟利用,向社会提供公益

  性服务或者有偿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资源的开辟与应用,培

  养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系统开辟、管理和服务人材。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标

  准,指导和协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的开辟应用。

  第五章

  信息产业发展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引导和支持信息产业发展。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发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信息产品及软

  件产品目录。

  第三十条

  从事电子信息产品设计、创造、软件开辟,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

  关规定组织生产、开辟,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设计、创造电子信息产品,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易回收处理、有利于环保的材料、技术和工艺,严格控制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信息与网络系统运行、维护业务,应当逐步交由符合法定

  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实施,实现行政机关信息与网络运行、维护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

  第三十二条

  从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电子信息产品创造、软件开辟、信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费

  投入、贷款贴息、土地使用、政府采购、税收等方面,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优惠

  政策。

  信息工程项目应当使用合法授权的软件;鼓励使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和产品。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信息产品市

  场实施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信息安全保障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催促网络与信息系统的运营和使用单位,落实信息

  安全责任。

  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或者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

  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互联网监管,对网上传播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准确把握网络

  文化传播和舆论引导方向,科学研判网络舆情,杜绝违法、有害信息。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协调机制以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信

  息系统的安全谨防能力和处理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公安、国家安全、国家密码、保密、通信等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

  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第三十六条

  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信息

  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根据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

  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的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

  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并具有相应的冗灾备份系统。

  第三十八条

  信息安全系统必须采用依法认证、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技术,并与主体工程同步

  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或者商业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再也不使用的,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的信息共享与通报,建立信息安全

  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信息

  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四十条

  禁止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一)危害国家安全、伤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三)危害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

  (四)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六)制作、扩散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凶

  杀或者教唆犯罪信息;(七)法律、法规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一)、(二)项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危害国家安全、伤害国家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

  法予以严厉打击,并由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

  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消除影响,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

  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一)将信息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二)无资质或者不具

  备相应资质承揽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的;(三)伪造、出借、出租、买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

  业资质证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的。

  第四十三条

  网络运营和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信息安全责任不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网上传播的信息未进行严格审查,导致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

  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消除影响,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

  部门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住手其使用网络系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工作中徇私舞

  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赋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赋予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辟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

  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进程。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信息工程,是指信息化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技术应

  用系统、自动控制与自动监测系统以及软件工程。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篇二: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1997.08.14?

  【字

  号】新政发[1997]74号

  【施行日期】1997.08.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决定

  (新政发〔1997〕7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我区信息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方针和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信息化建设摆在开发建设新疆的重要战略地位

  (一)当今世界已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战略资源,信息化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为了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抢占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并为下一世纪的发展争取主动权,九十年代以来,许多国家都把信息化建设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的战略任务以来,我国确立了信息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金桥”、“金卡”、“金关”、“金税”等信息化重大工程建设取得较快进展,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取得很大成效,信息装备提供能力、信息传输能力和信息服务能力

  明显增强,信息化人才队伍迅速壮大,全国信息化进程发展很快,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国内外信息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对我区既是一个历史性机遇,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近几年来,我区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信息人才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推进信息化建设的物质和技术基础已经基本具备。但是,在信息化建设中,还存在着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能力较低、信息产品制造业远未形成、信息市场尚未开拓、信息化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网络建设十分薄弱、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和困难。如果我们不能紧紧抓住当前国内外信息化迅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克服困难,努力创造条件加速信息化建设,那么,我们同区外的差距就会进一步拉大,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就缺乏有力的保证,更难适应当代科技与经济的发展,从而处于更加被动的境地。

  (三)世纪之交即将来临,我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信息化建设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通畅的信息网络和优质信息服务的支持;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科学决策,需要大量快速、准确、可靠的信息作为依据;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需要渗透性最强、倍增效应最高、发展最为迅速的电子信息技术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资源的合理配置,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并提供有效服务;加快工业化进程、改造传统产业、企业产品更新换代、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需要信息技术提供先进手段;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需要生产、管理、市场、气象、水情等多方面的农业信息;各族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需要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改善投资环境,实现与国际经济接轨,需要畅通的国际信息网络。加快信息化建设,对于我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振兴经济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政

  府、各个部门、各行各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从现在起到2010年,我区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执行“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指导方针,坚持工业化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自主研究开发与技术引进相结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宏观调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在较高的起点上实现我区信息化的“跨跃式”发展,为振兴新疆经济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服务。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最重要的是搞好统筹规划,无论是市场牵引还是政府推进,都必须确保地区和部门的信息化规划与自治区的信息化规划相衔接,以实现全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各地州(市)、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要符合国家及自治区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不能各行其是。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建设一定要统筹规划、联合建设,并在统一标准和互通互联的条件下,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产业化,防止大而全、小而全,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五个原则:

  --市场牵引,政府调控。在自治区宏观调控和统筹规划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信息化建设。

  --政企分开,有序竞争。深化改革,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信息化有效、健康发展。

  --产用结合,以用为主。抓应用,促发展,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重点抓好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促进和发展具有新疆特色的信息产业。

  --讲求实效,因地制宜。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注重实际效果,不搞一

  刀切,坚持先试点后推广,做到边建设边见效,有条件的地区可率先发展,欠发达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

  --以法治业,加强管理。坚决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法规和规章,尽快制定自治区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信息化的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化的行政和技术管理机构。

  (二)发展目标。

  --“九五”期间,要完成信息传输通道、信息交换平台、数据库和重点工程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初步建成我区的信息化服务体系;电子信息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并取得明显效益,信息产业有较大的增长。同时要建立起自治区信息化宏观调控机制和管理体系,信息化人才队伍基本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全民信息化意识普遍提高。基本建成信息化的法规体系,为21世纪信息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001年至2010年,全面建成具有国内同期发展水平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产业在我区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实现信息资源社会化、信息技术产业化、信息利用大众化的目标。

  三、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纲要》是根据国家信息化规划和我区具体情况制定的,是我区发展信息化的总体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集中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

  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重点开发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资源,建成一批高效、实用的数据库。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要实行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对基础性的、公益性的信息资源开发,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对商业性的信息资源,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开发、培育和发展信息市场,提高信息资

  源商品化和产业化的程度,促进资源共享。

  (二)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信息网络建设必须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的网络资源,联合建设干线传送网。到2010年要建成统一的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公用数据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互联互通;逐步建成具有宽带、高速、大容量、多媒体等特征的信息传输通道。

  (三)加快重点信息工程和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建设。

  要广泛应用电子信息技术,在农业、工业等国民经济的重点领域建立相应的信息网络系统,并提高其生产、管理、营销的信息化程度。加速经济综合管理、政府决策管理以及统计、生产、流通、工商、标准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建立自治区自动化电子支付系统,实现金融电子化;建立出口退税、配额许可证管理、进出口收汇结汇、进出口贸易统计等外贸信息应用系统;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和县(市)三级税务申报、征收、稽核、监控与统计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努力培育信息市场,加速信息流通,开拓信息服务新领域,加强气象、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新闻宣传、旅游、文化娱乐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加快面向家庭用户的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供教育、娱乐、购物、医疗等信息服务。

  (四)促进信息产业较快增长。

  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信息设备制造、软件生产、系统集成和信息服务业。努力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和吸引国内外企业来我区发展信息产业。信息企业要积极引进技术,争取投资,扩大规模,提高效益。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信息产业基地,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具有一定规模的示范性企业。

  四、为信息化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

  (一)重视计算机教育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把计算机教育和人才培养放在重要位置,创造吸引信息化人才的良好环境,防止信息化人才的外流,同时要重视从区外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壮大自治区信息化人才队伍。要认真贯彻新党办〔1995〕39号文件精神,在3至5年内,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45岁以下的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进行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高等学校要把计算机课程作为必修课,重点培养一批高层次信息化专业人才,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中学要进行计算机基本技能教育,小学也要尽可能创造条件增加计算机的教育内容。

  (二)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增加用于信息化建设的经费,同时要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投资的新机制,多方面开辟投资渠道。银行要增加对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的贷款,支持企业应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企业要加大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信息网络建设等项目的投资力度;农业领域要增加农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服务系统和数据库建设的投资。

  (三)对信息化建设予以政策扶持。

  我区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促进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信息化产业健康发展。信息服务、软件生产等新型信息化企业,可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进口用于教学、科研和开发信息化产品的仪器设备,可享受科研院所的优惠关税政策。

  (四)加大信息化宣传的力度。

  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在全区广泛宣传国家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宣传信息化建设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信息化建设的成功典型,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应用电子信息技术的氛围。

  (五)加快信息化法制建设步伐。

  “九五”期间,要制定自治区信息化建设条例、信息资源管理规定、信息市场

  管理规定、信息化技术标准与规范等法规和标准。到2010年,要基本完善自治区信息化法规体系。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保障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对于国家和自治区已经发布的信息化法规和标准规范、优惠政策,必须坚决执行,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检查、督促的责任,维护法规的严肃性。

  五、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

  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信息化指导方针和工作部署。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信息化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并指定领导分工负责、承办相应的工作。要根据自治区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方案。各地州(市)要建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并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力度,强化管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得到有力的组织保障。凡是涉及到全区性或地区性的信息化工程,须报自治区或地州(市)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各级领导要提高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努力学习有关信息技术的知识,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增强利用信息资源的自觉性和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要坚持高度的热情和尊重客观规律相统一,从实际出发,积极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难点和问题,保证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四日

篇三: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

  第一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

  宁政发[2010]4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落实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作(以下称“两化”融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把握“两化”融合的有利时机

  工业化是信息化的物质基础和重要载体,信息化是工业化的延伸和发展。信息化不仅是提升工业化的动力,而且为加快工业化进程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近年来,我区以国家首批制造业信息化示范省区为契机,实施“6322”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攻克了一批技术难题,基本实现了制造业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和辅助制造(CAM);建立了全区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开通了中国中小企业宁夏网,“两化”融合取得明显成效,具备了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实现融合的基础。但由于工作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薄弱,关键环节和领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高,规划、政策及标准建设相对滞后,“两化”融合进展不平衡。当前,要紧紧把握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战略机遇,立足现有基础,着眼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我区“两化”融合进程,通过信息化加速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特色优势和新兴战略产业,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优化工业结构、促进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抓住我区工业化进程的特点,立足产

  业特色和生产力水平,以自主创新和扩大开放为动力,加强政府引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结合,努力突破技术瓶颈,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各领域的应用、渗透和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壮大支柱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走出一条具有宁夏特色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传统产业信息技术改造的深度和广度有较大提高,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CAPP)/计算机辅助工程(CAE)/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等技术应用率达到5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控技术应用率达到55%以上,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工业信息化应用产品。中小企业互联网应用普及率达到5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普及率达到75%,流通业电子商务应用广泛开展。工业产品信息技术含量大幅提升,消费用品电子信息化率平均达到30%以上。信息技术在工业设计领域普及应用,生产控制过程中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信息化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技术自给率由目前的20%提高到30%以上。以信息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重点耗能企业普遍建立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控信息系统,信息技术对节能减排的贡献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高传统产业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设计研发信息化、生产装备自动化、生产过程最优化,促进信息技术与工业技术融合,实现传统产业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以神华宁煤、东方有色、宁夏电力、宁夏石化、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等示范企业为龙头,推进信息技术在煤炭、石化、电力、装备制造等特色优势产业的深化应用。大力推广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艺规程编制(CAPP)、可编程控制(PLC)、集散控制系统(DCS)、企业管理系统(MIS)和资源计划管理(ERP)等信息系统,改造企业产品开发设计系统、生产工艺流程和工艺装备系统,提高企业生产管理和销售过程的数字化、自动化水平。

  (二)重点抓好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建设。在机床、机械、煤炭、电力、冶金、石化、建材、造纸等行业,优先发展数字化、智能化数控设备、数控加工中心、高端电子设备等机电一体化产品,增加产品的信息技术附加值。加强装备制造业设计、生产流程再造,提高成套设备及组合加工设备自动化水平。加快设备的更新换代,努力提高装备数控化率和工艺信息化水平。

  (三)加快推进原材料工业信息化建设。冶金行业,通过应用人工智能、仿真模拟等技术,拓展现有自动化装备功能,实现生产智能化,突破工艺极限,促进产品结构升级。石化行业,重点提高在线检测和生产流程智能化水平,促进全行业节能降耗。建材行业,加强信息技术在产品配方、检测、流程控制、排放监控等方面的应用,推进建筑设施智能化和生产监管信息化。

  (四)在消费品工业大力推广信息技术。造纸行业,重点推广应用节能控制和污染治理信息技术,研发造纸装备的嵌入式系统,加快大型造纸装备数字化步伐。纺织行业,重点推广应用信息集成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提高设备工艺控制精度,研发专用装备的嵌入式系统,建设面向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和专业市场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服装行业,改造提升产品设计、加工和企业营销管理环节,运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构筑电子商务平台,提高服装小批量、多品种、个性化生产的能力,积极采用人体数码扫描技术和裁剪缝纫自动组合技术,实现服装设计和制造的集成化。医药行业,完善医药行业统计、监测制度,建立运行监测网络,跟踪世界医药业发展动态,搭建医药产品出口信息平台。食品行业,加强原料采购、生产、配送、库存、销售等环节信息控制,提升食品生产的检测、控制数字化水平,增强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五)在煤炭工业普遍应用信息技术。全面推进煤矿管理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生产调度指挥、井下灾害预报预警、自动控制、调度通信、救灾救护通信、行业应急救援指挥通讯等系统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采矿信息化、矿井综合自动化水平。

  (六)提升电力工业信息化水平。重点推进县级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高效电力通信传输信息管理平台、电力干线网络、电网实时监控及负荷控制系统和火电厂监控与管理信息、电厂优化生产运行集成等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变电站自动化及关键设备、应用大型电网开放式能量管理、配电自动化、电力负荷管理等系统信息化水平,提升电力商务管理、电力企业管理信息化能力。

  (七)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大中小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使中小企业普遍利用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按照效益、节能、环保、创新、安全原则,选择3户—5户中小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八)抓好工业园区信息化建设。以“五大十特”工业园区为重点,按照政府扶持、多方投入、企业运作的方式,支持园区建设信息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服务,促进工业园区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支持工业园区中产业集聚度高的龙头企业,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核心信息技术的研发,扩大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成果。

  四、加快产业支撑体系建设

  (一)加快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宁夏软件园建设,鼓励软件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嵌入式操作系统、集成开发环境和嵌入式应用软件产品,加快推广应用,提升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把开发、生产、应用和服务相结合,满足各行各业对信息装备、信息技术和信息服务的需求,为“两化”融合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形成有规模、有技术含量、有市场控制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支撑体系。

  (二)大力发展通信业。继续优化和完善通信基础传输网、接入网、移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数字集群系统,构建覆盖全区城乡、安全可靠的宽带化、数字化、综合化的现代通信网络。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提高宽带入户普及率。以第三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建设为契机,加快通信设备产业发展,开发适应3G网络特点和移动互联网需求的新业务,带动系统和终端产品的升级换代。

  (三)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培育和发展区域和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信息服务中心以及信息咨询、培训、评测和监理等中介机构,发挥中介组织在技术管理咨询、人才培训、信息发布、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的作用。培植重点信息服务企业,打造一批著名信息服务商和知名品牌,逐步完善全区信息服务产业体系。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两化”融合工作,由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注重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科研院所和各行业企业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两化”融合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推进“两化”融合的投融资政策,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投融资机制。自治区从工业化发展资金中每年单列一部分,用于实施“两化”融合项目。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等部门要合理调配,利用技术改造、信息化、装备制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支持“两化”融合项目,以制造业信息化、电子信息推广应用为抓手,促进先进适用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普及应用。科技三项费用、结构调整资金要向重点项目倾斜。企业要加大信息化改造投入,提足用好技术开发费和设备折旧资金,推进“两化”融合有序开展。

  (三)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大力抓好“两化”融合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分地区、分行业、分工业园区,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和项目进行试点示范。组织评选和表彰一批“两化”融合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加快推进“两化”融合步伐。

  (四)建立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支持企业参与“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引导企业扩大研发投入,扶持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专项,提升全区工业企业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对自主研发并经审定在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方面成效显著、具有推广价值的电子系统、产品和技术,可由政府采购或补贴,逐步在

  全区推广。

  (五)做好人才培训工作。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和信息服务商的作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为“两化”融合提供人才保障。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化工作人员的认识水平、决策水平和实施能力,为促进我区“两化”融合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意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的重大战略决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是工业转型升级的驱动力,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选择。推进“两化”融合,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和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推进“两化”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技术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引导和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各领域的应用、渗透和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壮大支柱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走出一条具有甘肃特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

  2.坚持整体规划和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信息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具有前瞻性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发展战略规划,在整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3.坚持示范带动和推广普及的原则。培育有代表意义的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带动,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推广普及。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传统产业信息技术改造的深度和广度有较大提高,作用效果明显增强,工业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大幅提升,信息技术融入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装备、生产过程控制、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关键环节,企业生产经营实现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和协同化,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信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信息化对工业化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具体目标是:

  1.大幅提高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全省传统工业骨干企业的信息技术装备大多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大现有装备的信息化改造、工业软件的开发应用力度,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生产装备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率达到80%以上,总体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先进控制技术在流程型生产骨干企业中应用普及率达到90%以上;骨干企业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CAPP)、计算机辅助工程(CAE)、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等技术的应用率达到80%以上;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中有80%以上实施企业资源计划(ERP)等重要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广泛应用。

  2.信息技术在节能减排过程中得到广泛应用。重点耗能企业广泛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生产设备,建立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控信息系统。信息技术对节能的贡献明显增大,对减少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的作用得

  到有效发挥。

  3.信息产业保持高速增长。电子信息产业年均增长率达15%以上;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营业收入年增长率15%左右;“两化”融合对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带动作用明显。

  4.中小企业互联网应用普及率达到90%,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的比例超过40%,利用电子商务开展采购、销售等业务的比例超过30%。

  5.通过大力推进“两化”融合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发展方式加速转变,工业发展速度保持在13%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围绕工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开发、新型业态培育、企业技术改造等七个环节全面推进“两化”融合。加大信息技术在关键环节的融合渗透,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升自动化、智能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形成新型的工业生产模式,推动各环节的综合集成应用。根据我省工业发展实际,应在以下九个行业重点推进。

  1.石油化工行业。重点是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减少环境污染、发展循环经济。积极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现场总线系统(FCS)、先进控制系统(APC)等控制技术和设备,使主要石化产品的生产流程具有比较成熟的控制系统和低成本自动化成套技术,实现生产信息在车间的集成。生产控制逐渐从低级的单回路控制向高级复杂系统控制发展,直到管控一体化。到2015年,全省石化行业企业50%以上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

  2.冶金有色行业。重点利用自动控制、数学模型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产品档次,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通过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全面整合企业的内外部资源,规范业务流程,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开发推广智能技术、生产各工序和全过程智能化控制系统,加强对冶炼过程中高耗能炉窑等的计算机控制,推进工艺装备升级换代,降低消耗,提高质量。到2015年,全省冶金有色行业企业在主要工序和关键岗位实现集散控制(DCS),初步实现管控一体化。

  3.能源行业。积极推广实用的信息技术,确保能源产业高效、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煤炭企业信息化应用,建立井上与井下、矿区与政府之间的网络监测与管理系统,鼓励和引导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开采率,大力推进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的应用。实现电力生产高度信息化、自动化,提升电力系统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推进电网调度与监控系统建设。

  4.装备制造业。重点推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辅助制造技术向人机交互性更强和网络化制造方向发展。积极采用可靠性设计技术、绿色设计技术、基于建模与仿真的虚拟设计制造技术、产品数据库管理等技术。鼓励使用实用化大型铸、锻、焊及热处理模拟仿真软件包,推广集成制造、敏捷制造、柔性制造、精密制造等先进制造技术。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应用率达到90%以上,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设计(CAPP)等应用率达到80%以上。

  5.建材行业。水泥企业重点提高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水平和企业信息化集成水平,强化信息技术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应用,推广水泥配料专家系统,开发水泥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并将集散控制系统(DCS)、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ERP)集成,形成流程型管控一体化的综合信息系统,提高水泥生产质量,促进节能降耗。玻璃企业重点提升产品设计创新能力及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开发适应特种工艺的控制软件,实现在线缺陷检测与智能化切割分选全自动控制及炉窑的自动控制。到2015年,建材企业技术装备60%以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关键工艺的计算机控制技术应用达到100%。

  6.轻工纺织行业。重点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促进生产工艺创新,改造自动化生产设备和

  自动化生产线,实现生产工艺的计算机控制,提高生产效率。造纸企业在连续蒸煮、烘干、水分、定量等重点环节实现在线测量,并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应用自动化装置,实现实时监测管理,减少环境污

  染。纺织行业重点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企业资源计划及信息集成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

  7.医药行业。建立基于信息技术的试药系统,加快新药研发进程。加快医药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建设和实施,提高医药企业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医药产业,重点推广应用自动化生产设备和自动化生产线,实现发酵罐、生产工艺的计算机控制,全面提升药品安全的检测、控制水平。

  8.食品行业。重点推进企业诚信体系、产品质量控制系统与可追溯系统的建设,提升食品生产的检测、控制数字化水平,增强企业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促进企业应用信息系统,加强对采购、生产、配送、库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和控制。引导和督促重点企业,按照质量管理要求,应用原料检测、生产过程动态监测、产品出厂检测等先进自动化装置,改善质量安全保障条件。

  9.生产性服务业。物流业、交通运输业广泛应用条形码、智能标签、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自动识别、标识技术以及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发展可视化技术、货物跟踪技术和货物快速分拣技术。积极开发和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NSS)、地理信息系统(GIS)、道路交通信息通信系统(VICS)、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ETC)、智能交通系统(ITS)等新技术。加快建设有利于信息资源共享的行业和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立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的交换共享机制。金融业大力推进“金卡”工程,广泛采用先进成熟信息技术,确保金融安全。

  (二)分类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水平。

  1.对信息化基础较弱和处于信息技术应用阶段的中小型企业,重点引导小型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上收集、发布产品信息和宣传企业形象,开展企业会计财务和办公自动化应用,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逐步开展网上客户服务和网上贸易洽谈等商务活动;中型企业重点推动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产品设计和开发的能力,提高生产过程控制水平,推动业务集成与应用集成,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和监控,建立企业预算控制系统、企业资源计划(ERP)等重要业务应用系统,推动企业改造业务流程,实现企业业务统一集成,开展网上询价、采购和营销等非支

  付型电子商务;重点建设中小企业技术管理咨询平台和市场开拓平台,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和创业基地项目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信息化培训。

  2.对处于集成应用阶段的大型企业,重点推动企业建立信息共享的集团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风险管理、结算中心、分销管理、决策分析等系统,加强信息化条件下流程再造、内控措施与制度建设。逐步实现以优化价值链为核心,开展协同设计与制造和支付型电子商务应用,实现商务运营的电子化和管理决策的智能化。

  3.对处于信息融合阶段的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基于平台化、标准化、集成化的信息开放系统和行业“两化”融合解决方案与应用示范,实现产业链的信息流、单据流、资金流的协同和共享,全面优化价值链,带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对开展国际化经营的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全球供应链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商业智能、电子商务等系统,带动产业整体信息化。

  (三)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坚持鼓励自主创新,推动国际国内合作的发展思路,确保我省信息产业在较长时期内高速发展。利用现有产业基础,集中力量发展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应用产业链,建成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基地;充分发挥军工电子产业的既有优势,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和创新水平,做强军工电子骨干企业;加强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工作,重点发展电真空器件、肖特基二极管、电力电子器件、电源模块、光电子器件等新型电子元器件;加大集成电路芯片生产设备、封装设备和电子材料切

  磨抛设备等电子专用设备的研发力度,提高产品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可靠性,扩大市场占有率;支持铁路通信电缆、铁路车站信号全电子计算机连锁系统及应急系统扩大规模和产业化;发挥我省在仪器仪表产业的比较优势,培植一批研发生产医疗电子、机床电子、通用控制器、电力电子、石化电子等行业的企业。利用金川公司、甘肃稀土公司资源优势和甘肃的太阳能资源优势,发展电子材料产业(新

  兴锂电池产业)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将新兴锂电池产业尽快培育成我省电子信息产业最具发展潜力的新的增长点。抓住国际国内电子信息产业加速转移的历史机遇,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子企业落户甘肃。

  2.突出发展软件产业。坚持自主研发和软件外包并举,创新发展思路,拓宽发展空间,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发展嵌入式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加快少数民族语言软件开发与推广,推动软件企业向本地工业企业渗透,提升软件企业服务本地企业的能力;鼓励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化程度高的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剥离内部的信息中心等相关机构,创办具有行业特色和优势的软件企业;促进软件服务外包发展,积极发展面向国际、国内市场的软件或模块定制加工、数据和技术服务等,主动承接国际、国内软件服务外包,加快兰州高新区软件园的发展;大力发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培育新的增长点,为“两化”融合提供支撑和服务。

  3.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移动通信网和互联网,特别是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的覆盖规模,大力提升通信信息服务能力。重点发展电信增值服务、互联网增值服务,积极开发面向大众和企业的增值服务业务。突出发展数字内容服务业,鼓励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从事信息资源公益性和商业性开发,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公共文化领域开发数字内容产品,提供网络化服务,逐步推进“三网”融合。做大做强计算机服务业,积极推动项目咨询、工程监理、安全评测、网络数据中心、信息系统运维外包和服务外包等行业发展。

  (四)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加强政务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构建全省党政门户网站群,建成具备信息发布、在线服务、业务协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上政务平台,方便企业、群众获取各类信息和服务。推动数字城市、数字社区、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文化娱乐、电子商务、网上教育等服务。以公共交通、公用事业缴费、小额消费支付等领域为突破,积极整合卫生医疗、民政事务、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功能,提高

  城市数字化水平。同时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制度,加快电子商务网络支付和信用体系建设。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批发市场和超市等服务领域利用信息技术,重点发展区域物流信息化,提升服务功能,发挥兰州、天水、白银等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打造区域流通信息交换枢纽和电子商务中心。

  三、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工业强省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作,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各行业企业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新格局。省工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甘肃省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通信业发展的指导,研究提出支持通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为“两化”融合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投融资政策,强化投融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长效投融资机制。设立甘肃省“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两化”融合重点项目,资金额度每年视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各市州也要相应设立专项资金;省级有关部门要合理调配现有各项扶持资金,支持有关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的发展,扶持先进适用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普及应用;优先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金融机构对于列入国家和省上有关“两化”融合重点项目的企业,优先给予信贷配套支持。

  (三)制定优惠政策。制定出台鼓励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具体政策意见,调动企业推进“两化”融合的积极性。

  1.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

  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税前摊销。

  2.企业在信息化改造中所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结转抵免。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3.与传统产业信息技术改造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获得的收入,可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在一个纳税内,信息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信息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5.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相关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发展。将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电子信息产品及软件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推荐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在信息化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我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对我省自主开发、经审定在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提高效率和效益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并具有重大推广应用前景的电子信息系统、产品和技术,政府在采购、补贴等政策上给予倾斜,并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广应用。

  (四)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按照“典型示范、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开展“两化”融合试点工作。针对“两化”融合不同环节和领域,组织实施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示范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两化”融合实验区。

  (五)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两化”融合工作体制。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两化”融合发展工作的统一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直接参与“两化”融合发展重要决策,亲自协调推动重大项目实施。骨干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作体制,落实机构和人员,强化统一管理职能,有条件

  的企业要设置由企业领导成员担任的总信息师(CIO)岗位,加强“两化”融合发展工作常规化、制度化建设。各企业要把“两化”融合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预算管理,编制企业“两化”融合总体规划,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具有行业应用背景的专业信息技术人才、具有信息技术知识基础的管理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市场需求,积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相关人才。支持有关信息技术企业与学校合作办学,推进与行业应用结合的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各类行业信息化应用复合型人才。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国际知名培训认证机构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技术培训认证体系。各级工业信息化、科技、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中小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培训,重点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和信息化知识水平。鼓励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企业开展针对产业应用的信息技术培训。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经费用于“两化”融合发展人才的培训。

  (七)加强行业管理与服务。省工信委要建立“两化”融合定期沟通交流制度和上下联动机制

  以及重点项目的报备制度,研究建立“两化”融合重点指导目录。结合各行业实际,研究制订“两化”融合通用技术标准和关键产品标准。面向行业和中小企业集聚地,发展一批企业广泛认可的“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行业协(商)会要在政府指导下,及时反映行业“两化”融合情况、问题和建议,积极开展典型经验推广、行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标准规范研究制定、人才培养培训、技术和信息服务提供等工作,促进“两化”融合有序开展。

  (八)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技术成果和成功经验。积极开展群众性、趣味性、多样性的信息知识普及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信息化素质,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建立完善工业技术和信息技术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机制。鼓励企业组建本行业、本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联盟。

  第三篇:地方政府如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

  地方政府如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在最近一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成立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具体负责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作。地方政府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

  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有利于提升区域产业层次,优化区域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走健康的城镇化道路,建设高水平的信息城市,以信息化推动城市的现代化;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工业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本地区工业品的市场竞争力。

  一、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四个层次

  赛迪顾问认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是全方位、多层次、跨领域、一体化的。信息化不只是与某个门类工业融合,而是与所有工业门类都融合。信息化不只是与工业企业的某个环节融合,而是与采购、设计、生产、销售、客服等多个环节融合。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不仅体现在技术、产品层面,还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催生新兴产业层面。

  赛迪顾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层次模型包括技术融合、产品融合、业务融合、产业衍生四个方面,如图1所示。

  图1赛迪顾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层次模型

  技术融合是指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的融合,产生新的技术,推动技术创新。例如,机械技术和电子技术融合产生的机械电子技术,工业和计算机控制技术融合产生的工业控制技术。

  产品融合是指信息技术或产品融合到工业产品中,增加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例如,普通机床加上数控系统之后就变成了数控机床,传统家电采用了智能化技术之后就变成了智能家电(如智能冰箱、变频空调等),普通飞机模型增加控制芯片之后就成了遥控飞机,增加汽车电子设备可以提高汽车档次。

  业务融合是指信息技术应用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例如,企业资源规划(ERP)、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等管理软件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通过网上订购系统,可以直接在网上下订单;电子商务为市场营销提供了新的途径,产品信息可以在网上发布并达成交易。

  产业衍生是指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可以催生出的新产业,如汽车电子产业、工业软件产业、工业创意产业、企业信息化咨询业等。此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对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电信业等产生了大量市场需求,可以有效推动这些产业的发展壮大。

  二、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四个方面

  赛迪顾问认为,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推进信息化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业。

  广泛推广CAD/CAM技术,推广数控技术、现场总线技术、柔性制造技术、网络化制造技术、机器人技术,提高产品设计效率和制造效率,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或满足个性化需求。例如,利用数控技术可以提高生产的自动化水平,生产高、精、尖类装备产品。

  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业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工业附加值。装备制造包括飞机、汽车、船舶、通讯装备、电力装备、楼宇装备、重型机械、包装装备等的制造,各地区可以根据装备制造业发展实际情况,提高装备的信息技术含量。例如,通过嵌入式系统使传统家电升级为智能家电,通过汽车电子设备使低档车升级为中高档车。

  通过引入ERP、PDM、PLM、CRM、SCM、BI等先进管理系统,提高装备制造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建立网上采购系统,使用电子支付手段,实现网上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通过网站、呼叫中心、E-

  mail、即时通信软件等,快速响应客户的售后服务需求。鼓励第三方建立装备制造业行业交易平台,为广大装备制造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2)推进信息化与生产性服务业的融合,发展现代服务业。

  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促进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保障的服务行业。生产性服务业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游、中游和下游诸环节中,包括现代物流、工业设计、金融保险、商业贸易、咨询、广告、会展、中介等相关服务。生产性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信息化与生产性服务业的融合,可以改善工业发展环境。

  加大RFID技术、信息分类编码技术、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空间信息技术等在物流业的推广力度。利用专业的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技术提高工业品外观设计效率和设计水平,促进新产品创新,使工业设计模式走向数字化、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依托互联网技术、内容管理技术等,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建设数字信息传输网、卫星通信系统等先进通信设施,积极推进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的升级改造和融合应用,打造区域信息中心。

  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现代服务业各个环节的互动和集成,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快速反应的现代工业服务体系。例如,推进第三方物流企业以及物流基地、物流园区的信息化建设,建设物流大通关信息平台,全面构建大物流的发展模式。鼓励发展工业产品外观设计、工业产品广告等方面的创意。积极推动电信、互联网产业、3C应用等新业务和增值服务的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构筑设施先进、服务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推广“网上会展”等新型业态,提高会展业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大力推进电子金融建设,建立电子支付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法律、会计、咨询、广告、设计、研发、房地产中介等专业服务水平。推进大型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连锁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建设行业性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推广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管理手段,促进商贸经营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和国际化。

  推广成熟、实用的管理软件,如ERP、SCM、CRM、BI等,加快

  现代服务业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现代服务业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例如,宝供第三方物流信息集成平台将物流各相关环节(订单管理、运输、仓储、财务、以及基础数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流程优化和重组,通过以客户为中心,以订单为主线的信息集成,进一步提升了宝供物流服务的竞争力,实现了更大范围的信息共享、成本节约,创造宝供与客户、供应商在物流供应链上三赢的局面。

  (3)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的产业衍生,发展新兴产业。

  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催生出了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工业软件产业、工业创意产业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这些新兴产业,不但可以使区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可以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过程中发挥支撑性作用。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包括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电子计算机制造、家用视听设备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信息机电制造等细分行业。也可以划分为汽车电子、船舶电子、机械电子等产业。由于电子信息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水平直接影响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程度。

  工业软件是指工业生产领域的专门软件,一般与硬件设备密切相关,主要包括工业设计软件、工艺优化软件、工业控制软件、生产数据实时采集软件、人机界面组态软件等。工业软件和硬件设备相结合,可以为企业测、控、管一体化提供了比较完整的解决方案。目前,发达国家的工业软件产业已经初具规模。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打破外国产品的垄断,替代进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业设计是制造业发展的先导行业,工业设计创造产品的高附加值,直接影响技术创新水平。工业设计必须有创意,要引领时尚潮流。要深化工业设计内涵,大力发展工业美术设计、造型设计、功能性设计、结构设计、可靠性设计、生产工艺设计、生产系统集成设计等。加强名牌战略与工业设计的结合,建立名牌产品的差异化优势。探索建立健全有利于设计产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创造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机制。

  (4)推进信息化与节能减排的融合,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道路。

  在钢铁、冶金、建材、电力、石化、造纸等行业大力推广电子信息技术,促进节能减排工作。例如,在炼铁、炼钢、轧钢等工艺中,利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可以实现自动化、精确化生产作业,减少能源、原材料的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在建材生产设备上安装变频装置,可以有效节煤、节电、节水,减少污染物排

  放。在火力发电厂,利用计算机仿真技术对燃料掺烧比例、煤种、灰份等进行优化配置,可以使煤炭燃烧最充分。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采用能源管理系统之后,高炉煤气放散率由最初的30%下降到10%以内。目前,宝钢分公司高炉煤气放散率控制在2%以内。山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钢综合耗水由21立方米/吨下降到目前的5立方米/吨,钢综合能耗由1200千克标准煤/吨下降到700千克标准煤/吨。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通过应用艾斯苯HYSYS动态模拟系统,重点对芳烃分馏、岐化单元进行了优化,结果每年节约燃料油几千吨。2007年,山水集团在大型风机上全部安装高压变频装置,年节电量达8000万度,减少循环冷却水用量300万吨。如今,山水集团通过信息技术改造,水泥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粉尘的排放量分别比2004年减少37%、32%和34%。

  地方政府可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将工业企业通过信息化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能源消耗所产生的收益(折合成人民币)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激励它们开展节能减排。

  三、政府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中的四个作用

  (1)理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官、产、学、研联动机制。

  由当地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作,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要明确企业

  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中的主体地位,在大中型企业推行CIO制度,建立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绩效考核制度,探索建立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统计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市场化的社会服务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作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的优势,把大学、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创新优势结合起来。

  (2)加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在自主创新、政府采购、用地、税收、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对于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奖励。在同等情况下,政府部门要优先采购本市工业企业的产品。对于信息技术应用效果明显,示范效应强的企业,在用地上给予一定的优先权。对于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大中型企业,征收的税收可以一定比例返还,金融部门在贷款方面给予优先权,在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设立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扶持基金,重点投向公共性、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和工作推进,加强对该专项资金的管理。理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投融资体制,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完善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风险投资机制,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投资指南,引导各类资本投向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重点领域和区域。政府出资搭建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降低中小企业的信息化成本。以本地优势行业为重点,选择不同规模、不同主营业务的企业作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单位,从企业发展的瓶颈入手,选用实用的单元技术,开展示范引导,并通过多种形式推广成果。

  (3)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相关知识传播。

  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不同层次的信息化人才。鼓励高等院校与工业企业合作,联合培养工业企业急需的信息化实用性人才。加强对信息化高级人才、复合型

  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知识、技术和才

  能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以实用、有特色为宗旨,鼓励发展社会化的信息技术培训机构。对工业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信息化方面的培训,完善信息技术管理职业资格考试和认证制度。广泛开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信息素养。组织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方面的会议、展览、培训、参观、考察等交流活动,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相关知识传播。

  (4)重视标准化和知识产权保护,改善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环境。

  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方面的标准化工作要围绕信息化与各工业门类融合的重大项目,进行配套的标准可行性研究工作,争取将标准研究制定纳入项目计划。要围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需求,通过标准化工作的重点突破和标准水平的整体提升,建立一个与国际接轨、重点突出、结构合理、适应市场的标准化体系。按工业门类组织编制工业企业信息化标准规范,鼓励企业参与工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工作。努力构建并完善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环境和激励机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营造出良好的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环境。积极实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联动,共同保障区域内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本部门行政执法的同时,与公检法、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第四篇:加快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步伐的几点思考(推荐)

  加快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步伐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将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并举,提出了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命题,把信息化摆在国民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举措。多年来,尽管我市在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工业化与信息化是相互联系、互相促进的,工业化是信息化的前提和基础,信息化是工业化的延伸和发展。信息化是发展的工具,工业化是信息化的重要载体。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

  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才能真正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工业化道路。如何进一步促进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笔者认为应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及标准体系

  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作后盾,才能推进保障融合工作的进一步顺利开展。一是要制定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优惠政策。在现有税收、投资等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制定企业信息设备折旧、减少企业信息化中通信接入服务费用等相关优惠政策。二是要制定涉及信息资源、网络管理、信息安全、信息市场交易、有关知识产权等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咸阳市促进信息化实施办法,为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提供法规和制度保障。三是要加快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建设,制定如编码标准、信息资源分类标准和电子商务相关技术标准等。鼓励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和创新能力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订。四是要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系统。以建立“诚信咸阳”为契机,加快信息领域和电子网络的公信制度及认证体系建设,为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建立安全的市场环境。

  二、推动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我市信息资源开发不足,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高,产品更新换代慢,经济效益较低。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步伐,是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重要途径。要始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管理技术、制造技术的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推进新型工业化中的倍增作用和催化作用,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品,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实现产品换代,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投入产出效率,促进工业做大做强。要鼓励各产业和企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和网络普及应用程度,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大力开发和利用智能生产工具,推进研发和设计协同化、生产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企业管理信息化,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信息元素渗透、融入工业设计、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以信

  息技术改造、带动和提升建材、食品、烟花、纺织等传统产业。同时大力发展新产品,增加高新技术产品产出的比重,满足信息时代的新需求。

  三、发挥电子信息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咸阳是我国第一支彩色显像管的诞生地,以显示器件生产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成为全市工业的支柱产业,在陕西省乃至我国西部地区都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咸阳拥有彩虹集团、偏转集团、陕西金山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华电材料总公司、陕西生益华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产业规模大、布局相对集中、辐射带动作用强,在国内外颇具影响力的显示器件制造企业,被国家信息产业部确定为国家显示器件产业园。我们要充分利用国家显示器件产业园信息产业发达的优势,带动全市各行业信息化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重点扶持一批成长性好的“小巨人”企业,发挥示范企业在行业、产业链中的带动和示范作用,确立全市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样板,搭建企业信息化综合平台,推广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经验,实行动态化管理,逐步实现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达到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

  四、加大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投入

  资金短缺、投入不足似乎是各项建设中的一个永恒主题。政府对企业信息化技术支撑、咨询服务机构和重点应用示范项目应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关部门在安排计划时,应在基建、技改、科技三项费用等方面,适当向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倾斜,鼓励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从社会上筹集资金。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资金筹措中的主渠道作用,简化贷款程序,积极安排贷款,重点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企业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各级担保机构要对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积极提供贷款担保。另外,积极吸引国外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参与我市企业信息化建设。

  五、加快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给我们带来新的历史机遇,要求我们加速信

  息人才的培养,提高全民信息化意识和技能,做到培养信息人才、留住信息人才、用好信息人才。第一,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通过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在职培训、网络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培养既懂经济和企业管理、又懂行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第二,建立信息技术培训基地和教育网络。要采取多种形式,推进企业信息化人才培训。鼓励社会力量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信息技术培训基地,帮助企业培养信息技术人才。企业应健全培训机构,增加培训经费,开展全员培训。第三,对信息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培训制度和上岗能力考核制度,改变对信息人才的传统管理方式。

  六、加强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领导

  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决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研究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作的统筹协调,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总体规划和战略措施,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建设中的法规和政策建设,加快企业信息化进程。(吴继东咸阳市信息办副主任

  第五篇: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发展

  潘云鹤: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导读: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主要有以下途径:第一条途径是用信息技术来管理企业的经营生态服务资源;第二条途径是用信息技术来改造生产,这对于我们提高生态效益、降低资源成本、保护环境也有很大意义。第三条途径是将信息技术融入产品。第四条途径是将信息技术融入研究和规划。

  关键字:潘云鹤

  两化融合

  最近的世界经济金融危机,给中国的沿海地区带来了一些困难。如何战胜这些困难,并把世界经济金融危机的挑战变成机遇?今天我要和大家讨论的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问题,就与此相关。

  此次世界经济金融危机给我们的一个教训是,美国虚拟经济发展得过分了。虚拟经济应该建立在实体经济的基础之上。在这方面,我

  国政府的头脑是非常清醒的。谈到实体经济,我这里想讲的一个问题是,走中国工业科学发展之路,必须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一、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国际视野和中国特色

  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必须富有中国特色,这既来自于中国的现实需求,又来自世界发展的需要。

  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是新世纪我们国家确立的一项重大战略。世界各个国家的信息化战略,都是根据各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阶段而提出的。例如,日本政府在2001年制订了《电子日本战略》(e-Japan),这一战略提出日本要力争在5年之内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IT国家。到了2003年,日本推出了《电子日本战略二》,提出要发展7个领域——医疗、食品、生活、中小企业、知识、劳动就业和行政。欧盟于2000年制定了“电子欧洲”的计划,其目标是每一个居民家庭、企业和政府都进入数字时代,享用最先进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创业精神为支柱的“数字文化”的欧洲,建立消费信任,以增进社会的融合。印度在1998年就提出,到2008年全面实现信息化,其战略目标是“加速推动世界级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2008年印度软件和IT服务业出口已达500亿美元,上述目标已经实现,其网络能力年均增长30%,所有的学校和医院、行业都实现了IT应用和IT教育。

  分析表明,上述国家的信息化目标与中国都不一样。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是中国信息化进程中最耀眼的中国特色战略。

  从国情看,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反映了中国工业化的需求。首先,中国工业生产的规模已经很大,中国现在制造业规模全世界第三,而信息、电子产业的规模已经超过了日本,位于全世界第二。我们有很多工业产品的产量已经占世界市场的50%以上,现在全世界有30%的日用工业品是从中国进口的,而像电风扇、电视机、拖拉机、挡车机械等,中国占世界市场的份额都已经超过了40%甚至50%。其二,我们的交通规模也很大,铁路仅次于美国和德国,居全世界第三。我们的高速铁路过去为零,现在从北京到天津的高速铁路的速度是全世界最

  快的,正在迅速建造的从北京到上海的高速铁路将是全世界最长

  的高速铁路。据铁道部估计,今后5年我们所要造的高速铁路是全世界最多的。我国的高速公路近几年发展也很快,仅次于美国,发展速度居全世界第二位。我国港口已完成部分的吞吐量已经占全世界第一位,同时我国的亿吨港口拥有量居全世界第一。其三,我国基本建设的发展增速很快,2006年已经超过了4000亿平方米,2007年达到4500亿平方米。

  无论是制造业、运输业还是建筑业,一方面,中国的工业规模很大;但是另外一方面,中国仍旧处在传统工业化的老路上,表现为“三高两低”,就是物耗高、能耗高、生产环境代价高,而人均劳动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低。环境和资源的全球压力,加上国内劳动力价格上涨,“三高两低”的压力也很大,困难与时俱增。我国的国内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出20%-40%,我国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总量已经位居世界前列,而我们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却很低。从全国范围来看,2007年我国的人均GDP为2490美元,大概是美国的1/19,浙江人均GDP大约到了5000美元,即使这样,也只是美国人均GDP的1/9。

  再从历史来分析。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是中国工业化的难得机遇。我们不妨回顾一下世界上各个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可以从中看到,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两次国家工业化的世界性巨浪。

  第一次巨浪起源于英国。1769年,英国的瓦特改进了蒸汽机,启动了动力机械化的时代。蒸汽机时代的机械化和以往靠人工和畜类推动的机械完全不一样。由于蒸汽机的发明,推动了人类技术的不断进步:1779年出现了动力发动机,1803年出现了轮船,1812年出现了火车,1825年出现了蒸汽机驱动的汽车,1829年出现了拖拉机。至今为止,人们所使用的最有效的机械,实际上都是在蒸汽机时代的那一次工业化浪潮中产生的,即使有所变化,也无非是后来把蒸汽机变成了内燃机、电动机而已。因此,由于工业化进程,英国人在100年以后,有70%的人住进了城市,英国也成为世界上头号强国。我们可以看到,英国的工业化不仅带动了本国的工业化,而且推动了整个世界的发展。

  第二次巨浪起源于美国。美国的工业化浪潮实际上应该叫做电机化浪潮。不过,严格来说,电机化浪潮实际上不是从美国开始的。美国人发明了发电机,俄国人发明了电动机,电机化最重要的两个机械不是美国人发明的,而是欧洲人发明的。但是美国人从1876年开始发明了电话,1878年爱迪生发明了白炽灯泡,启动了电气化时代。仅仅有这些,爱迪生还不能启动电机化时代;爱迪生的聪明,在于他不仅发明了电灯泡,而且还在纽约使用欧洲的发电机和电动机建立起了世界上第一个发电厂。当时发电厂的电力传输只有几公里,即使如此,它促成了一个系统,这个系统能够供应电,能够把几平方米的范围都照亮。这就启动了一个新的时代,也就是电机化时代。美国人以电机化带动工业化,从而进入到汽车、钢铁、石油快速发展的时代。到1920年,美国的城市人口超过了农村人口,美国也成为世界头号强国。这一次工业化浪潮对世界的贡献可谓巨大。

  可以看出,尽管世界上有很多的强国,这些强国走出了自己有特色的工业化道路,但是,只有把那些最有前途的信息技术融入本国的工业化进程,并且能够

  在消化和吸收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只有这样的民族才能造就出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工业化浪潮,从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中国在新世纪提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正是看到了这样一个机遇,指出了这样一个途径,希望能够在推动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同时,对世界文明做出中华民族自己的贡献。

  二、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受阻的五大软肋

  中国的信息化进程发展很快,但仍然不够强大,还存在严重的不均衡。信息化产品,我们在数量上发展很快,但在质量方面还很薄弱。例如,显示器、手机、彩电、DVD,以及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我们的这些产品占全球的总量现在已经到了50%、30%、43%、80%、40%,尽管如此,2003年中国的信息社会指数程度还只是在全世界排第44位。一方面,我们的信息产品做得不错,另一方面,我们的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还很不够。其中的原因何在?总体看来,我们整合和发展信息产品的水平还存在着几个比较大的问题:

  1、对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首先是跟踪过分。我们太热衷于跟踪,中国人始终对西方强国存在着迷信,中国人对西方强国的跟踪意识特别强,我们希望通过跟踪西方,最后超过人家。但是人家跑的那条路是不是适合你跑,我们没有考虑过。跟踪、赶超是需要的,一定程度上在中国开始振兴的初级阶段起到过巨大作用,但是事实证明,跟踪赶超的路不能一直走下去。我们应该靠自己的创新和发展来走自己的道路。我们走的路一定会和西方不一样,如果和他们一样,那就一定超不过他们。这是很明白的道理。此外,就是对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认识还不足,我们往往将融合看成是局部性的战略,而没有把它看成全局性的战略,没有充分认识到它对国情、世情以及历史性挑战和机遇的意义。

  2、对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研发投入严重不足。

  不妨来看一看从1998年到2007年我国大中型企业的科研情况。我们企业的数量在增加,但是设立科研机构的企业数量,除了2007年有所增加外,其他年份都在减少。这说明我们整整十年时间几乎都在埋头于生产,而很少埋头做科研与开发。从经费投入上看,我国企业对科研投入的比例是1.0%(制造业还要低,只有0.54%),而美国、英国、日本则大于10%,韩国、意大利也大于4.5%,差距非常大。不仅是科研比较落后,融合也比较落后。

  实际上,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是一种深层次的信息化。它的本质是用信息技术来解决工业中各行业的问题,促进工业中各行业的技术创新,而不是单纯的信息产品的生产和营销。我们现在热衷于信息产品的生产和营销,而对于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则热情不够。信息产业和工业之间要结合起来,需要做什么?就是R&D,就是研发。我们现在促进两者融合的研究经费和项目非常不够,这样的科研状况没法支撑我们去提高工业化水平。

  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剑锋没有直指产品创新。

  产品创新是一个企业的根本所在,比企业的生产能力重要得多。中国人很注意自己的生产能力,但是很不注意产品的创新。

  我们以前的统计,是把本企业没有生产的产品当作是新产品,只

  要本企业没有生产过的、即使是模仿他人的产品也叫新产品,所以,我们的产品跟踪性很好,新颖性不够。应该看到,产品是研发能够产生利润的必由之路;科研成果如果不能转化为产品,就不会产生利润,研发是体现企业的科技管理水平、品牌效益的核心竞争力。

  我们的企业为什么没有品牌?首先就在于我们没有自己研制的新产品,我们所谓的新产品都是人家研制出来的,实质上也就是人家设计出来的。如果要有自己的品牌,就一定要创造自己的产品,要把产品创新作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手段。完整的自主创新应该包含三个部分,即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在产品创新方面大家呼吁得很不够。知识和技术不转化成产品和工艺,也就很难抵御危机。我们从这次世界经济金融危机以及以往的历次风暴中都可以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因此,产品创新应该成为国家自主创新体系的主战场。把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三个环节结合起来,才是完整的创新体系。我们应该认识到,即使是最传统的产品也存在着同信息产品融合的广阔空间。现在有一种理论认为,要抛弃原有的传统产业去发展高技术产业;我认为这种理论不完整。一方面,产业结构需要调整,需要从一城、一地转移到另一城、另一地;另一方面,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实际上没有夕阳产业,只有夕阳产品。就一个产业而言,只要把产品调整好,这一产业就可以变成朝阳产业。最重要的产品实际上是人的衣、食、住、行所需要的东西,不管发生什么危机,这些东西都是人们必需的。人最不需要的是什么东西?大概也就是飞机、电脑等。人没钱的时候可以不用计算机,不乘飞机。金融风暴来了,出去旅游可以换一种方式;但是我们必须吃饭、穿衣、住房、乘车。因此,我们不应该轻易抛弃我们的优势产业,这些产业属于人类必需,一定会有强大生命力。

  4、政府出台的政策,鼓励投资较多,鼓励融合较少。

  我们应该鼓励各种交叉型的企业,这就需要政府发挥作用。要鼓励信息产业和其他产业的交叉融合;要鼓励产、学、政的交叉融合,产、学、政合作才能创新;要鼓励创新与金融的结合,尤其是与风险投资的结合。

  5、信息与其他领域的交叉性人才依然匮乏。

  人才对产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可以举中国软件业的发展来加以说明。2001、2002年时,中国的软件业非常羡慕印度的软件业;印度的软件业发展很快,赚了很多钱。但是到了2007年,中国软件业的数量、销售总额超过印度,这一变化很了不起。我最近查数据才发现,印度软件业的产值希望超过500亿美元,实际上已经超过了这一数据,而中国软件业的产值则到了600亿美元。但中国和印度很不一样;中国的软件业是把产品卖给了中国人自己,而印度的软件业则是把产品卖给了美国人。中国在2001年开始成立软件学院,政府对软件

  业采取了特殊政策。印度人普遍使用英语,所以印度更适合软件业的发展;而我们的软件业大多把产品卖给了自己人,这和教育有很大关系。如果软件学院的学生能把英语培训得更好,我们的出口软件数量有可能更多。所以,人才的培养同产业发展有着必然的关系。

  三、工程教育缺失,人才培养模式亟需转型

  有产业没人才,产业不可能很好地发展;有人才没产业,人才也不可能培养起来。我国现在正在培养的工程人才,也许在10年后可以成为全世界最好的人才,因为我国现在实施着最大规模的工业化进程,我国的制造业是全世界范围内体量最大的。如果我们不能抓紧这个机遇培养出我们自己的人才,就会错过黄金时间。我们要大力发展工业,同时使我们的工业有创新潜力,这样,也许10年以后我们就会拥有全世界一流的工程师。

  我们现在的工程教育尚存在着很大问题。一方面,我们的人才队伍很强大,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的人才队伍在培养过程中出现了很大问题,我把它称为工程性缺失、创新性缺失、多样性缺失。

  工程性缺失表现为,在教育环节上实践性薄弱,重论文、轻设计、缺实践。全世界的工程教育都在反思这一问题。工程教育和科学教育一样吗?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我们的学生考大学,所采取的考试方式令人担忧。我们的考试方式大多是选择题,一个题目给出ABCD几个答案供考生选择。这种训练方法是什么思维?面对一个事

  情选择对还是错,这种思维方式是一种纯科学的思维方式,是认识世界的方式,而不是一种工程的方式,不是干事情的方式。我们要干一件事情,开发一个工程,不能只回答YesorNo。工程师造桥,一种方法不行可以换另外一种方法,基地不行可以打桩,没有条件可以改变条件,最终是要把事情做成。科学的方法是“对或者错”;工程教育同科学教育有密切关系,但也有重大分歧。我们现在的整个教育方式中,工程训练太差。

  创新性缺失表现在教育上,实际上就是知识的传授不符合工程创新的特色。当代工程创新在知识上表现为专业性、交叉性相结合。一是要有宽博性,既要有科学的理论,还要有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还要有经验;二是要有专业性,需要专家;三是要有交叉性,需要多种专业知识交叉使用才能解决问题。我们现在强调“专”比较多,而强调“宽”和“交叉”则比较少。创新思想来自与众不同的知识结构。10个学计算机的人,尽管学科背景一样,但如果一个人学了计算机以后去从事土建,另一个人去从事工程设计,他们的想法肯定会不一样。他们相互交叉就能促成创新。这是创新的重要源泉。

  多样化缺失主要表现在人才培养上。中国工程科技人才的培养模式实际上有过两次曲折。第一次曲折是“文革”前,那时候培养的是工程技术人才,当时最多讲的一句话就是要成为“像螺丝钉那样的人”,培养人才就是针对某一企业某一岗位的,这样的人才在计划经济时代很好,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不适应了。在市场经济时代,企业会破产,一旦转到另外的企业,就不适应了。“文革”结束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我们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模式向美国式的人才培养方式学习,大多数学校以通识教育为主。现在很多学校采用通识教育,培养的人才不再

  是专门的,这是受到美国教育模式的影响。这种方式培养出来的人才,我们国家都需要;我们既要有企业马上就能用的人,也要有能够创新的人才、能够发表论文的人才。但是,我们还需要另外的人才,即多面手,以及符合中国工业化信息化发展需要、具有中国自身特色的人才。我们应该吸取欧美纯专业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所长,并根据自

  己的国情,培养出特色的人才来推动中国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

  综上所述,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主要有以下途径:第一条途径是用信息技术来管理企业的经营生态服务资源;第二条途径是用信息技术来改造生产,这对于我们提高生态效益、降低资源成本、保护环境也有很大意义。第三条途径是将信息技术融入产品。我们不仅要将信息技术融入生产部门和管理部门,还要将信息技术融入产品之中。可以看到,将信息技术融入产品的整个过程,实际上就是信息化、数字化的过程。第四条途径是将信息技术融入研究和规划。传统的研究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实验,一种是理论。现在则有了第三种,即计算机科研方法。第五条途径是用信息技术建立新的行业。信息技术已经建立起了硬件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网上服务业,后面三种行业就是信息服务业。

篇四: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

  

  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于2009年9月25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2009年9月2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信息化发展,规范信息化管理,保障信息安全,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信息工程建设、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安全保障及其相关活动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信息化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应用主导、面向市场、有序开发、积极引导、注重效益、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重视信息化促进工作,将信息化发展规划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安排信息化专项资金,采取措施推动信息技术开发和应用,鼓励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开展信息化知识的宣传、普及与教育,推进信息化进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化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广播电视和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信息化工作的相关职责。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信息化建设,从事与信息化有关的科研、信息交流、信息资源开发、推广应用、培训和服务活动。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促进信息化发展和维护信息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信息化发展规划、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信息化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应当通过公示、听证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第九条

  自治区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全区通信网建设规划,纳入自治区信息化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规划,纳入本级信息化发展规划。

  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本行业信息化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化发展规划中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符合本级信息化发展规划,与现有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建设项目,县级以上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意见;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技术标准、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共享以及其他相关内容提出审查意见。

  非政府投资的重大信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开展业务。

  禁止伪造、出借、出租、买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第十三条

  信息工程建设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负责制。

  建设单位不得将信息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政府投资信息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信息工程验收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承建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第三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编制本行政区域内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南,确定推广应用的目标和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点推广应用项目。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使用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各级行政机关的业务应用系统,不宜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应当通过自治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根据资源共享原则和信息交换制度向本级政务信息交换平台提供有关信息;涉及公共管理、重大政策和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发布、更新。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农牧区大力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制定具体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加强农牧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民信息化知识的培训,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农牧区信息服务体系,为农牧民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应用信息技术,推动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引导企业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系统。

  第二十三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并在网站主页面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信息。

  第二十四条

  科技、文化、教育、气象、建设、交通、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组织,应当根据本行业实际,扩大信息技术应用领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章

  信息资源开发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发公共性、基础性的信息资源,开展公益性信息服务,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发信息资源。

  第二十六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信息资源开发标准体系和目录。

  第二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可以对公开的信息资源依法进行增值开发利用,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或者有偿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培养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和服务人才。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标准,指导和协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

  第五章

  信息产业发展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引导和支持信息产业发展。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信息产品及软件产品目录。

  第三十条

  从事电子信息产品设计、制造、软件开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开发,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设计、制造电子信息产品,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易回收处理、有利于环保的材料、技术和工艺,严格控制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信息与网络系统运行、维护业务,应当逐步交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实施,实现行政机关信息与网络运行、维护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

  第三十二条

  从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费投入、贷款贴息、土地使用、政府采购、税收等方面,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信息工程项目应当使用合法授权的软件;鼓励使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和产品。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信息产品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信息安全保障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督促网络与信息系统的运营和使用单位,落实信息安全责任。

  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或者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互联网监管,对网上传播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准确把握网络文化传播和舆论引导方向,科学研判网络舆情,杜绝违法、有害信息。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协调机制以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御能力和处理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公安、国家安全、国家密码、保密、通信等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第三十六条

  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根据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

  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的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并具有相应的冗灾备份系统。

  第三十八条

  信息安全系统必须采用依法认证、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技术,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或者商业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不再使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的信息共享与通报,建立信息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四十条

  禁止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一)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三)危害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四)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六)制作、散布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凶杀或者教唆犯罪信息;(七)法律、法规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一)、(二)项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由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消除影响,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将信息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二)无资质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承揽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的;(三)伪造、出借、出租、买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的。

  第四十三条

  网络运营和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信息安全责任不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网上传播的信息未进行严格审查,导致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消除影响,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停止其使用网络系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进程。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信息工程,是指信息化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技术应用系统、自动控制与自动监测系统以及软件工程。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篇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

  

  自治区70条措施内容(一)

  自治区70条措施内容

  引言

  自治区70条措施是我国政府为促进和支持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该措施涵盖多个领域,旨在提高西藏的发展水平,改善民生,促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本文将通过列点的方式介绍部分自治区70条措施的内容。

  经济发展类措施

  1.

  支持西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新能源、生物医药等。

  2.

  优化税收政策,降低企业税负,吸引更多投资。

  3.

  鼓励和支持西藏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

  人才培养类措施

  1.

  加大对西藏高校的支持力度,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

  提供奖学金和资助计划,吸引优秀学生到西藏就读。

  3.

  推动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发展,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基础设施建设类措施

  1.

  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交通网络覆盖率和便捷性。

  2.

  扩大农村电网覆盖范围,改善农村电力供应情况。

  3.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网络覆盖和通信质量。

  文化遗产保护类措施

  1.

  加强西藏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传承西藏独特的文化遗产。

  2.

  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挖掘和推广传统手工艺、民族音乐等文化产品。

  生态环境保护类措施

  1.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

  2.

  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推动可持续利用。

  3.

  促进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环保性和可持续性。

  社会发展类措施

  1.

  加大扶贫力度,实施精准扶贫政策。

  2.

  改善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3.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问题。

  总结

  自治区70条措施的出台,标志着西藏自治区在多个领域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改革和发展。这些措施将为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

  持,助力西藏实现长远发展目标。我们期待看到西藏的发展和进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篇六: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信息化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5.17?

  【字

  号】新经信推进[2011]285号

  【施行日期】2011.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信息化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新经信推进[2011]28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贸委、信息化办公室,各地、州(市)经(贸)委、信息化主管部门,自治区各相关厅局,各有关院校:

  根据《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为全面了解各地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便于今后有重点地遴选需要支持、推荐的信息化项目,我委将建立信息化项目备案库。请各地经贸委、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汇总项目,并于2011年6月15日前报送我委(具体要求见附件)。今后,凡拟立项的信息化项目在报相关部门立项前应先行到当地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联

  系

  人:曹雷

  李婵娟

  自治区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联系电话:************4526360(传真)

  E-mail:*****************;***************

  附件:1、信息化建设项目分类及汇总要求

  2、2009、2010年已完成项目表

  3、2011、2012年在建或拟实施项目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信息化建设项目分类及汇总要求

  一、项目分类:

  1、企业信息化:企业管理、进销存、供应链、营销、生产过程控制、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信息化应用;

  2、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公共平台建设及应用;

  3、智能城市、社区信息化;

  4、农村信息化;

  5、电子政务;

  6、基于3G通信网络、三网融合、物联网等特色业务应用项目。

  二、汇总要求:

  1、各地经贸委、信息化主管部门相互沟通协商,按已完成项目和在建(拟建)项目分别汇总;

  2、经贸委负责1、2类项目的汇总上报,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3、4、5、6类项目的汇总上报。

  附件2:

  2009、2010年已完成项目表

  表一:2009、2010年已完成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联系方式

  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E-mail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建设期限

  完成时间

  投资规模

  建设单位

  注:此表由各地主管部门填报

  表二:2009、2010年已完成项目备案表

  (盖章)

  建设单位

  法人(负责人)

  联系人

  注册资本

  联系方式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近三年经营状况

  总资产

  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

  销售收入

  销售增长

  净利润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建设期限

  完成时间

  项目简介

  (100字以内)

  注:此表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

  附件3:

  2011、2012年在建或拟实施项目表

  表一:2011、2012年在建或拟实施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联系方式

  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E-mail

  在建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建设期限

  完成时间

  投资规模

  (拟建)

  建设单位

  注:1、在建填“1”,拟建填“2”;

  2、此表由各地主管部门填报。

  表二:2011、2012年在建或拟实施项目备案表

  (盖章)

  建设单位

  法人(负责人)

  联系人

  注册资本

  联系方式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近三年经营状况

  总资产

  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

  销售收入

  销售增长

  净利润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项目名称

  在建

  □

  拟建

  □

  投资规模

  建设期限

  完成时间

  项目简介

  (100字以内)

  注:此表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

篇七: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主要任务责任分工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一、建强数字设施,增强基础支撑能力

  1深入实施“宽带宁夏”工程,适度超前部署以千兆光网和5G为代表的“双千兆”网络,实现固定和移动网络“千兆到户”能力规模化覆盖。

  加快推动5G独立组网规模部署,重点加快中心城区、重点区域、交通沿线的网络覆盖,到2025年,5G用户升级通信

  普及率达到56%。

  基础设施

  加快推动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工作,优化互联网跨网访问质量,降低企业网络接入成本,为“东数西算”提供更完善的网络环境。

  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统筹建设铁塔设施,鼓励实施管廊管线共建,推动电力、铁路、公路、市政等行业公共设施向通信领域开放。

  探索构建全区统一的感知设施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全区完善感知

  统一标准、统一授权和统筹管理。

  基础设施

  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部署,打造广覆盖、大连接、低功耗的物联网网络。

  牵头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基础电信运营商、宁夏铁塔公司。

  23牵头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卫市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基础电信运营商、宁夏铁塔公司。

  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基础电信运营商、宁夏铁塔公司。

  4567试点推进智慧杆塔、智慧管网(廊)等综合性物联网载体建设,推动交通、安防、应急、环保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物联网数据统一汇聚处理和分析利用。

  加快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扩大宁夏西部云基地数据中心规模,提升银川市大数据中心数据应用服务能力,打造大数据中心集群。

  责任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夏通信管理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单位)。

  8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91011委,宁夏通信管理局,银川市、中卫市人民政发展算力

  推动宁夏超算中心建设,加快存量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府。

  基础设施

  拓展多元化增值服务和应用服务体系,提升算力服务输出能力。

  增强边缘计算能力,面向特定场景合理部署一批边缘计算节点,满足业务应用高实时性要求。

  聚焦重点行业和制造资源集聚程度高、产业转型需求迫切的地区,打造一批技术先进的行业级和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牵头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基础电信运营商。

  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牵头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单位)。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单位)。

  建设城市数字化新设施,推进水电气暖、公共安全、生布局融合

  12态环保等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为城市高效、安全、低基础设施

  碳运行提供支撑。

  13加快公路、铁路、民航、水利、能源等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支撑数字治水、智慧能源、智慧交通等重点行业应用。

  二、建设数字政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4升级完善“一网双平面”电子政务外网,有序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

  统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数据中心资源布局,升级一体15化政务云,提升自治区政务云平台服务能力,引导行业夯实基础

  专有云按需有序部署。

  1617支撑体系

  深化共性应用系统支撑,统一建设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等应用系统,提升面向各部门的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地级市集约化建设全区统一的“宁政通”APP,整合协同办公、责任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决策支持、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在线会议、机关事务人民政府。

  等功能,实现协同办公业务在线化、一体化。

  按照“1+N”的平台架构,加快推进宁夏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升级完善统一基础数据资源库,按需建设主题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

  完善政务

  围绕数据采集、存储、加工、流通等环节,建立数据治19数据资源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强数据资源治理,提升数据资源体系

  质量。

  完善自治区、市两级数据资源目录和共享平台,提升统一视频资源共享、空间地理信息、智能算法等数据服务能力,推动重点领域数据分类有序开放。

  18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221高标准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宁夏)建设,加快推进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区内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开展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服务。

  优化政务

  推进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进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在线服务体系

  驻基层民生服务中心,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改革。推动民政、人社、卫生健康、医保等民生服务事项可全程帮办代办。

  优化升级政务服务网和“我的宁夏”政务APP。加强数字服务入口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类公共服务实体卡电子化、功能互认化、服务整合化。

  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业务系统对接,提升治安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应急厅、卫生健康防控、应急指挥、疫情防控、资源管理、生态保护、市委、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厅、交通运输厅、。

  强化数字

  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协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单位)治理能力

  强化大数据赋能,推动各重点领域建设“数据大脑”,加强关键业务数据分析、预测预警和预判治理能力建设,提升智能化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2223242526建设运营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有效整合健康码、行程码、时空伴随、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隔离等涉疫数据,做到数据动态维护、实时更新、及时共享、一键直查和跨区协查,解决防疫信息不协同、风险人员定位不精准、区域协查不及时等问题,助力实现涉疫人员“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状态清”。

  推动“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各领域事项、业务流程和实施情况在线监管。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宁夏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专班,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2728强化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部门协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各地级市人民同和业务系统集成,推进“互联网+”村级公共服务建政府。

  设。

  责任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加快建设全区统一的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提高人大代表履职信息化、便利化水平。提升各级政协履职数字化水平,拓宽群众有序参与政治渠道。

  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

  29开展数字

  建立自治区“互联网+督查”系统,加强与政府履职各民主法治30重大业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开展重大督查事项监测评应用

  价和大数据综合分析,强化流程督查、效能督查。

  31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司法建设,加强政法部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司法厅、高级门数据共享和协同治理,不断提升数字法治发展水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

  三、培育数字经济,塑造科技创新动力

  32壮大电子信息制造业,培育发展消费电子零部件以及智能终端制造业,加快建设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

  创新发展

  持续推进以绿色数据中心为重点的云计算产业发展,积33数字产业

  极发展大数据装备制造、数据加工等关联产业,打造大数据产业基地。

  3435积极推进银川经济开发区育成中心、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创建特色软件园,加快培育相关新兴信息技术产业。

  深入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工程,梯次推进智能改造,实施“机器换人”和生产线智能改造,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36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宁夏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银川市、中卫市人民政府。

  引导平台企业和行业龙头整合开放资源,赋能中小企业深化工业

  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单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转型

  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37新模式应用,培育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

  38加快工业园区智能化升级,开展智慧园区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国家级智慧园区试点示范,提升要素集聚和综合配套能力。

  39推动农业

  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依托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建设智慧种植、智慧养殖、智数字化

  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单位),慧农机等智慧农业示范园区,促进互联网、物联网、5G、40转型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环节深度融合。

  4142推动服务43业数字化转型

  44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发展共享农业、订单农业、认养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

  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聚焦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领域,支持企业建设一批行业级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

  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聚焦医疗健康、商贸流通、家政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积极推广“智能+”融合新应用,培育更多数字消费服务新增长点。

  加快建设中国(银川)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提升一体化跨境电商监管服务能力,推进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字贸易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博览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建设宁夏农业大数据中心,以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种业为重点建设全产业链单品大数据平台,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行业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等数据互联互通。

  四、建设数字社会,提升便民惠民体验

  45加快“互46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建成“互联网+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医疗健康”一体化平台,推动电子健康码在医疗机构、责任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疫情防控等场景“一码通行”,推广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人民政府。

  辅助远程会诊、远程影像等服务应用。

  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搭建全区“教育大联网+”示脑”和一体化智慧教育平台,培育一批“互联网+教育”责任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范区建设

  示范县、标杆校,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培训教育和研修基人民政府。

  地。

  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建设,打造“互联网+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城乡供水”大数据中心和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智慧水责任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利”建设。

  人民政府。

  推动数字公共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重点围绕养老、社保、培训、就业等百姓身边需求,升级在线服务平台功能,拓展多元化服务接入渠道。

  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发展优质数字服务产品,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发展终身学习数字服务体系,加强数字安全技能科普宣传。

  推广智慧社区数字应用服务体系,加快社区智能停车、智能安防、智能快递、智慧照明等服务应用全区普及,切实优化社区基层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单位)。

  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联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单位)。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474849打造便捷化数字公共服务

  50优化数字

  生活服务

  51建设推广智慧公交系统,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发展智慧停车、室内导航、无感支付、信用消费等便民服务应用,争取央行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营造良好的数字消费氛围。

  发展“互联网+文旅”等更加丰富的数字商业服务应用,推动便捷支付、共享经济、智慧出行等服务集成,深层次激发社会数字消费活力。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统筹发展,鼓励银川市等有条件地区建设“数据大脑”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升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将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执法等纳入平台管理,强化综合治理、统筹协调、智慧监督和综合评价,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

  加快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推动数字便民服务、数字乡村治理、农村电子商务等应用全面向乡村一级延伸,提升乡村数字化发展水平。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单位)。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科技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宁夏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5253加快数字54城乡融合发展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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