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实践建设项目任务书
二级单位名称(盖章):
实
训
室
名
称:
专
业
名
称
:
负责人姓名
:
联
系
电
话:
批
准
时
间
:
填
表
时
间:
教务处制
二零一三年十月
填写说明
1.任务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所在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表中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但页码要清楚。
3.任务书限用A4纸张打印填报并装订成册。
4.“工作职责”是指在实训室承担的具体教学和管理任务。
5.兼职教师是指编制不在实践岗位,但在实训岗位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
扬州市职业大学关于省级数控实训基地建设细化方案的汇报
省教育厅财务处:今年五月我校申请省级数控实训基地建设的立项获得批准,并于九月收到由扬州市教育局转发给我校的<关于下达2006年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补助金费指标的通知>文件(苏教财2006第56号、苏教财2006第142号)。从文件中获知,省教育厅、财政厅已同意支持我校建立省级数控实训基地,并资助400万元建设经费。加上配套经费,总计将有800万元经费用于我校数控实训基地建设。接到通知后,我校相关部门十分重视,经学校研究,在“重点服务教学,兼顾科研”的总体思想指导下,通过初步确定方案、专家讨论、方案修改等环节的运作,现将最后方案提交给省厅财务处,请予审查备案。附:一、项目支出预算表二、设备购置清单三、数控实训基地设备及软件汇总表四、设备平面布置图(略)五、专家讨论会议纪要
附件一:
支
出
预
算
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支出预算数
合计
具体项目
分项费用
575万元
备注
详见设备购置清单
详见设备购置清单
设备购置费用575万35台套设备及各类软件
软件购置费用72万
各类教学软件72万元
刀柄、刀具及刀具预调仪35万
备件、配件购置费53万
工、量、夹具,工、电柜,稳压电源等
冷却液、润滑油等
数控伺服试验台及配套试验设备零件三维造型,并将生成的CAM程序传输至数控加工设备
数控实验室及编程室组网
18万
6万元
32万
辅助材料费
数控伺服实验室升级建设费
数控实训基地CAD/CAM中心建设6万
32万
12万
12万
5万
网络建设费30万
实训工厂数控设备组网25万
气站及管站建设20万
设备地基建设及车间电路改造
提供数控铣床、加工中心用气20万
15万35台套数控设备15万
运输安装调试费20万35台套数控设备20万
其他费用
5万
5万
840万
总计
附件二:
设
备
购
置
清
单
名称
规格
数控
系统
总体要求
X/Z交流伺服驱动主轴变频调速
斜床身交流伺服闭环控制主轴变频调速
X/Y/Z交流伺服驱动主轴变频调
数量
金额
(台、套)
(万元12100130480数控车床CK6136西门子CK6140法那克数控铣床
加工中心
X/Y/Z轴行程600X420X520X/Y/Z轴行程760X510X560X/Y/Z轴行程1050X510X560X/Y/Z轴行程:360X250X220西门子法那克法那克国产品牌390合资品牌155最大工件尺寸800*560*215mm加工精度:0.015mm表面粗糙度:Ra≤2.5精密电火花成型机400mm3/minuteRa≤0.3um国外公司半导体激光器,材料:光敏树脂
数控线切割
212数控电火花
X/Y/Z轴行程:450X350X200成型空间LXWXH=300X350X30113快速成形机
机电液控制台
MPS柔性制造系统
三维激光扫描仪
数控仿真软件
数控仿真软件
140国产教仪品牌890国产教仪品牌130国产品牌135南京宇航25点5北京斐克VNUC3.010点2联网教学软件
LANSTAR3套2MasterCAM软件
UG或Pro-e软件
CAXA软件
教学版50点16教学版50点27教学版50点5逆向工程软件
SURFACER1套15总
计64附件三:
数控实训基地设备汇总表
名称
原有(台)新增(台)
合计
备注
含两台改造数控车床数控车床51318和一台韩国数控车床数控铣床246加工中心145数控线切割1数控电火花1快速成型机0机电液控制台0MPS柔性制造系统211832101111三维激光扫描仪0总计10台套35台套45台套
数控实训基地软件汇总表
软件名称
原
配
置
新
增
配
置
合
计
备注
宇航仿真软件25点25点50点
VNUC仿真软件0LANSTAR网络教学软件
MasterCAM教学版UG或PRO/E教学版10点10点
3套
03套
050点50点
050点50点
50点50点
1套
1套
CAXM教学版0逆向工程软件注:上述设备及软件配置以50个人一个班建设班同时完成实验实习教学任务为主要目标。
扬州市职业大学省级数控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专家论证会纪要
与会专家
其它与会人员
王隆太、唐春阳、周德卿、程筱胜、王树凤、戴瑶、许晓宁
高荣华、宋晓英、姚海滨、张友宏、周益军、张承阳、冯晋
地点
行政楼316会议室
项目介绍:机械系主任宋晓英介绍了省级数控实训基地申报和拟定建设方案的基本情况。
项目分析:机械系主任助理张友宏对实训基地建设方案进行了说明。项目资金共800万元,其中省级拨款400万元,学校配套400万元。主机费用初步拟定为650万,配套费用150万元。实训基地主要服务于教学培训,兼顾工业开发。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数控类实习、实训内容和05、06级学生人数确定设备的构成及数量。
实地考察:专家对学校现有实训工厂和相关实训条件进行了现场考察。
专家讨论: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并开诚布公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隆太教授提出:
(1)数控实训基地建设应考虑先进性。CAD/CAM与数控加工编程等应有机结合起来。在建设方案中最好在实训场地建设一个数控编程实验室。培养学生的CAD/CAM技术应用能力,将来对学生就业有很大好处。
(2)数控系统的类型应相对集中,便于将来的教学和管理。
(3)加工中心的购置可以考虑普及型与高档型相结合。普及型用于教学和培训,高档型用于科研和教师进修提高。
(4)应建设数控系统拆装、维修、调试实验室,有利于学生建立完整的数控系统的认识。
(5)最好将接触式三座标测量机换成激光扫描仪。接触式三座标测量机的运行效率太低了。同时应配套相应的逆向工程软件,否则无法发挥系统效率。
程筱胜教授提出:
(1)指导思想应建立在“实用性与先进性相结合”方面上。首先满足工程训练的目的,其次应体现一定程度的先进性。新购设备与原有设备、软件、系统直与原有设备尽量做到统一化和标准化。否则,将对未来的教学和管理带来非常多的障碍。购置设备、软件等最好在国际流行的标准进行市场调研后,再决定购置的类型等。
(2)数控电火花机床和数控雕铣机的应用目的不是十分清楚。实际上,教学和培训中数控电火花机床数控雕铣机的用处不是很大。
(3)三座标测量机应该购买先进的,并配套相应的软件。软件的配套费用可以达到总经费的10%左右。
唐春阳高工提出:
(1)“联网”问题在方案中没有体现。
(2)实际上,数控操作可以很快学会。但是,学生对刀具的使用和认识却很茫时间2006年10月9日
会议内容
然。所以,相关的刀辅设备应该占到经费的30%左右。
(3)模具生产问题应谨慎。
周德卿高工提出:
(1)软件费用应该计算在内。
(2)在实训场所建设编程实验室。
(3)基地建设应该抓住两条主线,一个亮点。CAD/CAM主线和机床操作主线。
(4)教学用的三台加工中心没必要搞得太好。有钱使在刀刃上。
(5)数控编程应立足于CAD/CAM,相关软件应配套。
(6)数控车应该人人都会。韩国车床考虑进行改造。
戴瑶高级工程师:
(1)考虑编程室的位置。
(2)气站的位置。与加工中心就近安排。
(3)方案布局做适当修改。
(4)增加两台数控车,满足整班建制的数控培训要求。
(5)建设方案应将现有条件和建设规划统一调度,体现出一定的发展空间。
(6)扫描仪己改成激光扫描仪。
(7)数控伺服实验室的场地面积偏小,应增加数控维修与组装。
王树风高工提出:
(1)建议普及型与高档型相结合。
(2)编程室的建设很有必要,可以提高机床的使用效率。
(3)加强学生数控拆装实训。应体现出“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的要求。
许晓宁副教授提出:专家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非常中肯,使方案的定位问题得到了进一步的澄清。我们对项目实施与普及要有较深的理解和认识。方案中设备和软件的种类偏多,要坚持统一标准。单台机床与基地的系统化要统筹考虑。另外,对基地的布局、环境与氛围要进行充分考虑。总之,今天的论证会收获很大。感谢专家的关心和支持。
宋晓英主任和姚海滨副主任等表示,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使我们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我们将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细化建设方案,争取将基地建设得更好。
最后,高荣华副校长对今天的专家论证会作了总结发言:
高校长指出,专家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对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有很大的帮助,希望专家们今后对基地建设给与长期的关心和帮助。基地建设既要满足现有的教学的要求,更要立足长远,服务于本科教学的需要。
专家们通过分析、考察和讨论,认为:
《扬州市职业大学省级数控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在设备购置的类型、软件配套、辅助工程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修改,使建设方案更加完善。
论证结果
专
家
签
字
王隆太
教授
扬州大学
(签字)
唐春阳
高工
扬州大学
(签字)
周德卿
高工
扬州市职业大学
(签字)
程筱胜
教授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王树凤
高工
扬州力创机床有限公司
许晓宁
副教授
扬州市职业大学
戴瑶
高工
扬州市职业大学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扬州市职业大学二OO六年十月九日
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指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是指为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的实践和动手能力,由职业院校单独举办或与企业联办的实验实习场所(以下简称“实训基地”)。它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其教学基础设施与工作状况直接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必须重视和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条
实训基地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技术技能和职业素质。
第三条
实训基地建设要根据江苏经济社会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体现特色、注重效益的原则,努力把实训基地建设成为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俱佳的实体。
第四条
为加强我省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更好地为江苏“两个率先”服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03]5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职业教育若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实训基地建设的原则
第五条
实训基地要在政府统筹下,根据全省或各市经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需求的实际设立,各级政府应积极参与建设。要以行业或省辖市为单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建设规模适当、功能合理、设施完善、设备先进的校企共用的实训基地。
第六条
实训基地的建设要以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用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设计基地建设方案;要建立校企合作、社会参与的新模式,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新机制,按市场规律来经营和管理的新体制。
第七条
基地建设要做到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与时俱进,既要立足当前,又要谋划好长远,做好实施方案。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高职高专院校要根据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探索各具特色的实训基地建设模式。应把基地建设的重点首先放在学校的主干专业,保证实践教学基地的高水平、高质量。
第八条
实训基地在实训环境上要创造相应专业的真实情境,实训中心可按照专业大类设置,请企业参与设计和建设,确保实训的仿真模拟性。使学生在仿真环境中,按照未来专业岗位群对基本技术技能的要求,得到实际操作训练。
第九条
实训基地在技术要求上要具有专业领域的先进性,要根据高职高专教育教学特点,根据地区和行业的技术特点和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提高仪器设备的现代科技含量。改革实践教学方法,实现实践教学手段现代化。使学生在实训过程中,熟悉、掌握本专业领域先进的技术方向、工艺路线和技术实际应用的本领。
第十条
实训基地在内容安排上要具有综合性,使学生通过实训不仅掌握本专业的核心技术和技能,而且熟悉和了解与专业相关的技术和技能。得到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综合素质的全面训练。
第十一条
实训基地在服务面向上要具有开放性,不仅能承担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基本技术技能实训,而且能承担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与服务任务,使学校实训基地紧密
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联系。
第三章
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第十二条
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为: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实践教学、实训教学任务,开展非学历教育职业技术技能培训;负责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
第十三条
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㈠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㈡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专业岗位技术培训;㈢根据相关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编写实训教材;㈣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专业技术应用研究,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㈤组织进行专业技术技能资格鉴定工作;㈥承担专业教师实践教学的培训任务,促进高职教育师资“双师”队伍建设;㈦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学生就业岗位的变化,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第四章
实训基地的设立与经费投入
第十四条
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训基地,按其职能与规模可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实训基地。把国家级实训基地建成国内一流,成为全省实训基地建设的示范基地;省级实训基地要努力建成省内一流,带动我省实训基地建设;各院校要创造条件建设校级实训基地,培植新的专业增长点。通过三级实训基地的相互促进,提高全省高职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提升高职院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实训基地建设要通过政府投入、学校自筹、校企共建、学校与科研单位或行业联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第十五条
国家级实训基地是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紧迫状况的分析后,重点扶持的有关支柱产业相关专业领域的实训基地,一般由省教育厅在省级实训基地中选择推荐。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建设资金,省教育厅也将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
第十六条
根据我省高技能人才紧缺的现状,省教育厅优先建设数控技术应用、汽车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工电子与自动化、现代化工、建筑技术、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纺织服装、医药、商贸服务等11个专业领域的实训基地。
第十七条
省级实训基地建设,由省教育厅根据我省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和专业领域,采取申报、专家论证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每年重点支持建设的项目,编制年度建设计划,省财政以专项资金的形式支持。
第十八条
申报省级实训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㈠
学校定位准确,专业建设特色鲜明,且属于第十六条所列专业领域;㈡具备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条件,参与合作的企业3家以上;㈢具备资源共享与可持续发展的条件;㈣具备较好的办学条件:实训基地的相关专业,举办时间一般应超过3年,在校生应超过200人,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应在80%以上,应有足够数量的“双师”型专业教师等。
第十九条
校级实训基地,由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需要确定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实训基地的资源建设
第二十条
实训基地的建设应具先进性,应有配套齐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能满足培训任务的教学场所,生均建筑面积应达到教育部公布的相关标准。
第二十一条
实训基地的培训设备或模拟、仿真的技术水平要保持与同期企业生产使用设
备水平相一致,并且要有一定的超前性。仪器设备配置合理,能满足学生独立操作的教学要求。实训场所的通风、照明、控温、控湿、水、电、气等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
实训基地应重视实训环境建设。借鉴和烘托企业文化,着力营造真实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第二十三条
实训基地应重视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实训基地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指导教师应以“双师”型专业教师和具有技师以上职称的能工巧匠为骨干,通过产学合作等,聘请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技术骨干、技术能手作为实训基地的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应占指导教师总数的20%以上。
第二十四条
实训基地应重视实训课程的建设与改革工作。努力建立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实践能力有机结合的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要改变实践教学过分依附于理论教学的现状,增加工艺性、设计性、综合性的项目式实验实训课题,设计系列的、递进的专业技术与技能项目,积极实施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的职业技能的考核鉴定。
第二十五条
实训基地应重视实践教学文件与实训教材建设。凡教学计划中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都应有相对应的实践教学大纲和明确的技能培养目标,并开发相配套的实训教材。
第二十六条
实训基地建设应加强理论研究,实训基地的建设应产生一批校级以上的教学成果,通过理论研究,促进建设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六章
实训基地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
第二十七条
实训基地应是高职院校相对独立的教学单位,实训基地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实践指导教师。
第二十八条
实训基地应建立科学、有效、严格的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有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有落实的培养师资计划和实施措施。实训基地人员,特别是实习指导教师要有合理的学历、技术职务和技能结构,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第二十九条
实训基地应建立科学、健全、严格的实践教学制度。建立健全规范且能严格执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规程等教学文件;建立职业技能、职业综合能力、职业素质有机结合的实训教学体系,并具有组织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调控体系,并具有规范的教学过程运行管理制度;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三十条
实训基地在区域内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实训设施的利用率。按合作协议,在基地的统筹、协调下,区域内职业院校利用基地开展教学、科研及相关服务活动。为实现优势互补,基地应根据需要为行业、企业提供人员培训、技术、智力服务。
第三十一条
实训基地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及条例,建立实训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和文明生产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二条
实训基地的建设应吸收社会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参与,参与建设的各方应本着“自愿、互惠、互利、双赢”的原则,实行股份制合作,建设各方以资金、土地、教育资源、人才资源、相关设备等入股,还可吸引外资实现合资、合作办学。
第七章
实训基地检查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
制定实训基地的检查、验收方案。实训基地基本建成之后,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实训基地软硬件设施、实训基地运行及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第三十四条
建立实训基地的分级评估考核制度,按照实训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实训基地的效益、对外培训等方面制定分级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分级评估考核。
第三十五条
对评估成绩较好的实训基地,省教育厅将给予表彰,并优先考虑经费的投入;对评估结果不好的实训基地,省教育厅将责令其改进,并限制其今后项目的申报与经费的投入。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唐槐校区规划设计
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计方案
专家论证会
论证意见
2021年1月7日下午,示范区发展规划中心、规划督察组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在示范区管委会四号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唐槐校区规划设计和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计方案专家论证会。
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和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设计方案的汇报后,与会专家与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析,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建议结合以下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1、按照省教育厅对学校办学规模的批复要求,依据国家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核算建设规模和各项功能用房建筑面职;
2、结合校区现状建筑,优化校园总平面规划设计。降低建筑密度,可适当增加宿舍层数,对食堂、体育馆、看台等建筑布局优化调整,减小景观水面;
3、按照人车分流的规划理念,合理组织车行交通、停车系统,减少地面停车数量,人流组织应结合建筑布局及出入口构建便捷流线;
4、深化人防工程、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等专项设计内容;
5、优化建筑立面设计,体现校园建筑风格和学校办学特色;
6、深化优化建筑设计。按照学校特点进一步研究宿舍均设卫生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实训基地各建筑应优化房间南北向布局、卫生间设置及疏散楼梯等内容;
7、按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的深度要求完善文本。
与会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也请设计单位在修改完善方案时予以考虑。
专家组组长: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
工作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升教育质量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本次专家论证会旨在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证,以期提升方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前瞻性,为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二、论证内容
1.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论证专业设置的合理性、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2.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评估课程体系的完整性、时代性,以及教学计划的合理性。
3.实践教学与实习实训:探讨实践教学的有效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4.师资队伍与教学资源:评价师资队伍的结构、教学水平,以及教学资源的配置与利用。
5.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审议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学生评价体系的有效性。
三、工作流程
1.成立论证工作组:由学院领导、专业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论证会的筹备与实施。
2.确定论证专家:根据专业特点,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
学者组成论证专家组。
3.提交论证材料:整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材料,包括培养方案文本、课程设置表、教学计划等,提交给论证专家组。
4.组织论证会议:安排会议时间、地点,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论证,就论证内容进行深入讨论。
5.形成论证报告:整理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论证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6.反馈与改进:将论证报告反馈给学院领导和相关专业教师,根据报告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四、时间安排
1.筹备阶段:成立工作组,确定论证专家,提交论证材料(XX月XX日-XX月XX日)。
2.论证阶段:组织论证会议,进行深入讨论(XX月XX日)。
3.总结阶段:形成论证报告,提出改进建议(XX月XX日-XX月XX日)。
4.反馈与改进阶段:将论证结果反馈给相关领导和教师,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XX月XX日-XX月XX日)。
五、注意事项
1.确保论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专家进行全面评估。
2.组织好论证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深入讨论。
3.认真对待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合理建议进行
改进。
4.做好论证结果的反馈工作,确保相关领导和教师了解论证结果并采取相应行动。
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了使我校实验室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实训基地)设置
1.实验室(实训基地)是学校正式建制的承担教学、科研和技术服务的实体。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立、调整和撤消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全校各类实验室(实训基地)均由实验管理中心统一归口管理。
2.实验室(实训基地)分类和设置的基本条件
(1)我校的实验室(实训基地)按类别分为基础实验室、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基地(中心)。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是指以基础课和专业课实验教学为主的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实训中心是以对学生进行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培训的实践教学实验场所。
(2)实验室(实训基地)设置应具备的条件
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制应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学校教学、科研和服务的任务以及实际需要确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小而全、分散重复设置。
1)有稳定的专业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践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等任务;
2)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
3)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
4)有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实验室(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包括合格的实验室主任和两名以上实验技术人员;
5)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立项
(1)申请
按照学校发展总体要求和各系教学需要,各系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对拟建设的实验室(实训基地)项目按要求填写实验室建设立项申请书(见附表),在规定日期提交实验管理中心。
(2)论证
实验管理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立项的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进行论证并打分排序。
(3)审定
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了使我校实验室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实训基地)设置
1.实验室(实训基地)是学校正式建制的承担教学、科研和技术服务的实体。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立、调整和撤消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全校各类实验室(实训基地)均由实验管理中心统一归口管理。
2.实验室(实训基地)分类和设置的基本条件
(1)我校的实验室(实训基地)按类别分为基础实验室、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基地(中心)。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是指以基础课和专业课实验教学为主的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实训中心是以对学生进行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培训的实践教学实验场所。
(2)实验室(实训基地)设置应具备的条件
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制应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学校教学、科研和服务的任务以及实际需要确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小而全、分散重复设置。
1)有稳定的专业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践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等任务;
2)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
3)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
4)有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实验室(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包括合格的实验室主任和两名以上实验技术人员;
5)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立项
(1)申请
按照学校发展总体要求和各系教学需要,各系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对拟建设的实验室(实训基地)项目按要求填写实验室建设立项申请书(见附表),在规定日期提交实验管理中心。
(2)论证
实验管理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立项的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进行论证并打分排序。
(3)审定
实验管理中心将专家论证结果上报主管校长,经批准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本年度实验室(实训中心)建设规划。
4.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实施
(1)确定技术参数
实验管理中心根据学校下达的年度学科与实验室(实训中心)建设经费额度,申报建设项目,通知相关系部确定技术参数及仪器设备购置清单。上报学校招标办,进行公示。
(2)招标
招标办按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
(3)实验室建设申请单位根据招标结果签订仪器设备采购合同,实验管理中心监督合同的履行。
(4)实验室建设申请部门组织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设具体实施,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配套设施的完善及文化氛围建设等工作。
(5)对于无法实行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实验管理中心牵头会同各系部和审计处、招标办进行市场调研、厂商选择、商务及售后服务条件谈判,各建设项目责任人书面上报仪器设备采购清单,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校长签字确认,审定并登记后,实验室建设申请单位负责签署供货合同或协议。
5.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验收
(1)初验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对购置的实验仪器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参数、附加功能等进行全面检验,形成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和预验收报告;预验收合格后向实验管理中心、财务处、审计处提出验收申请,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一式五份。
(2)验收
实验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验收,按照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对所购仪器设备进行验收。根据实际情况有以下结果:验收通过、整改后再验收、不通过(退货、调换),对无法退货和调换而又不影响教学效果的由供货商书面提出降级使用申请,经实验室建设申请负责人签字同意上报主管校长,校长批准后再行验收。
(3)付款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凭验收报告办理固定资产录入、登记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连同发票交财务处,按财务规定办理付款手续。
(4)建设单位按要求粘贴固定资产标签,制定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对有质量问题的仪器设备及时反馈。
(5)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提供两套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记录、合格证等资料。实验室建设申请单位存档一份,实验管理中心存档一份。
三、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调整
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调整指对实验室进行不涉及实验室新建和原有实验室撤消的调整,如:实验室(实训基地)的更名、实验室(实训基地)的部分合并、实验室(实训基地)方向及任务的变化等。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调整需要由系部详细说明调整理由和方案,书面报送实验管理中心,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实验室(实训基地)的撤消
实验室(实训基地)的撤消,需要由系部详细说明实验室(实训基地)撤消的理由和方案、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排、实验室(实训基地)用房的处理办法、实验室(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及相关经费的处理意见等,书面报送实验管理中心,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归档
实验管理中心负责对实验室(实训中心)建设的所有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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